乡村振兴战略下新乡贤的培育机制研究
2021-01-17王素玲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报 2021年3期
关键词:发展
牛 畅,王素玲
(安徽农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合肥 230036)
“新乡贤”概念最早于2008年提出后,引起了学术界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极大重视。新乡贤是指在当代乡村,一些曾为官在外、为教在外或为商在外因心存爱乡情怀而回归乡村、建设乡村的能人志士。新乡贤的优秀品格与先进的知识技能和思维方式,既可以对乡民起到道德指引的作用,还可以起到新思想、新技能的传播作用。因此,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和推进,培育“新乡贤”、发挥“新乡贤”的社会功能,助推乡村振兴和发展,势必会成为新时期美好乡村建设的重要议题。
一、新乡贤概念的历史溯源及其内涵
所谓“乡贤”,指的是在乡土具有相关治理能力与权威的贤士,旧时又被称之为“乡绅”。“乡贤”的文化赋意始于上古时代虞舜时期,至东汉“凡有道有德者使教焉,死则以为乐祖,祭于瞽宗”而成型,其作为一种身份标识的成熟为明清时期的“生于其地而德业、学行著于世者”[1]。真正的“乡贤”一词,也始源于汉代。东汉时期的封建王朝对过世之后的文武官员中的“廉臣能吏”或是对“德高望重”的社会贤达赋予“乡贤”之称作为一种“精神嘉奖”,但此时的乡贤通常能够在庙堂之上参与政治,但退隐回乡之后却很少参与乡村治理,往往过上了“归园田居”的生活。到了隋唐,科举制的提出与实施,才真正地使得农村的寒门弟子可以通过考试有机会参与到地方治理。宋代是乡贤发展的重要阶段。范仲淹就是宋朝乡贤的代表人物之一,其晚年,在家乡苏州购置良田、设立义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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