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117名大学生犯罪的调查与心理分析
——生命历程理论的视角
2021-01-16王勇鹏蒋文豪
湖南警察学院学报 2020年5期
关键词:大学生
王勇鹏,蒋文豪
(湖南警察学院,湖南 长沙 410138)
一、研究背景
日趋复杂的大学生犯罪正在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与探讨,但均较多聚焦于当下发生了什么,而忽视大学之前的儿童期或生命早期发生了什么,很少关注其如何成长为现在的年轻人。20世纪90年代早期以来日益流行的“生命历程理论”结合了来自生物学、心理学和社会学的观点,讨论了婴儿期、儿童期、青春期、成年期及其之后等生命历程不同阶段的反社会行为、越轨及犯罪的开始、持续与终止的诸多因素,[1]特别强调婴幼儿期和儿童期的发展问题,会造成反社会行为,甚至还可能持续到青少年期及其以后。
关于犯罪原因的解释中,最初没有“人格”的地位,随着实证学派将人格理论引入到刑法领域,有关人格与犯罪间关系的研究也逐渐多了起来。如菲利述及人类学犯罪原因、李斯特提出“人身危险性”、艾森克不同人格维度组合与犯罪理论等均涉及人格特征;Prinize等人的研究发现“宜人性”对青少年犯罪行为具有缓冲作用,且强制性的不良教养方式与低谨慎性儿童的犯罪行为具有高相关;未成年犯具有更高的孤独感等,[2]指出了人格在犯罪中的作用与影响,为大学生犯罪研究打开了一扇新窗。
正是基于上述背景,本研究拟调查犯罪大学生人格特点与生命历程有关情况,对其进行分析,提出针对性的心理防控建议,促其健康发展。
二、调查概述
调查对象。(1)我国南方某省三所看守所在押和两所监狱在监的大学生罪犯119人,性别均为男性,平均年龄19.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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