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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商和日本商人的“义利”意识比较

2021-01-16梁艳琴

黑河学院学报 2021年5期

梁艳琴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 外国语学院,山西 太原 030031)

晋商崛起于明,兴于清。由于明朝政府“开中纳银”制度、清朝政府开发和管理边疆的一系列惠商政策,加之自身的辛勤苦干,使其成为中国“十大商帮”之首。

日本商人兴盛于江户时代。江户时期,统治者为了加强统治,把百姓分为士农工商四个阶层,规定阶层间不准相互流动。日本商人在当政者的支持下,迅速发展,至今仍然流传着“大阪富商一怒,天下诸侯惊惧。”[1]的谚语,由此可见日本商人在江户时代实力之雄厚。

自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儒学成为中国主流思想。东邻日本也在很早的时候就关注儒学。17世纪时,儒学成为江户幕府统治国家的思想工具,就如王家骅先生所言:“儒学摆脱对于佛教禅宗的从属,开始独立发展,进入它在日本的全盛时期。”[2]总之,晋商和日本商人都是在儒家文化的影响下成长起来,并以此指导其经营实践。但是,由于双方所处的社会环境和文化因素的不同,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义利观。

一、儒家传统的义利观

“义”与“利”,是关于伦理道德与物质利益关系的理论。“义”指应当去做的道德行为,“利”指为自己盘算和计较。中国伦理道德中,儒家主张“重义轻利”,该观点在我国伦理道德价值取向中一直占据主导地位。

“重义轻利”的思想,始于孔子、孟子等人。孔子肯定人们追求“利”的合理性,认为“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论语·里仁》)。但同时强调对“利”的追求,要有“义”的制衡,主张“见利思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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