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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宗典籍《嘉泰普灯录》勘误一则
——以北宋云门宗建隆原禅师事迹为中心

2021-06-15赵盼龙

黑河学院学报 2021年5期

赵盼龙

(安徽大学 文学院,安徽 合肥 230031)

《嘉泰普灯录》为禅宗典籍“五灯”之一,南宋正受和尚编。雷庵正受(1146—1208),为平江府报国光孝寺僧,号虚中,属云门宗雪窦下第七世。正受鉴于向来之传灯录偏重于禅门师徒传法的记录,乃着手补充《景德传灯录》《天圣广灯录》,及《建中靖国续灯录》等书之不足,由于内容普及王侯、士庶、女流、尼师等圣贤众庶,故名《普灯录》。嘉泰四年(1204)编成后,宁宗敕许入藏。其中,建隆原禅师事迹在卷九载:

杨州建隆原禅师,姑苏洞庭人,族夏氏。初得法于甘露颙禅师,后机契于佛国。以步武高妙,侍国入禁中,升座,问答称旨,赐金襕伽梨。自京回蒋山,值佛鉴上堂。师出问:“如何是蒋山境?”鉴抗声曰:“你次第问我境中人耶!”师便礼拜归众,鉴大喜。端明蔡公襄请开法建隆,后住洞庭翠峰…… 上堂,拈拄杖曰:“买帽相头,依模画样。从他野老自颦眉,志公不是闲和尚。”卓拄杖,下座。 上堂,举:“僧问镜清:“明教新年,佛法有无。”师曰:“新年景物渐舒苏,佛法徒劳论有无。得失是非都丧却,波斯鼻孔自来粗。”……[1]

其中由“师便礼拜归众,鉴大喜。端明蔡公襄请开法建隆,后住洞庭翠峰……”句指出,蔡襄曾请建隆原禅师于建隆寺讲法,此后禅师入住洞庭翠峰。然考究史料,“端明蔡公襄”当为明显错误。本文在论证“端明蔡公襄”之误的基础上,结合当时历史背景及人物事迹对“蔡公”其人提出自己的见解,并根据南宋《嘉泰普灯录》编写时期的政治环境,为这种“曲笔”之因作一些粗浅的解释,以供诸方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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