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昌乐县居民收支情况浅析
2021-01-16贾辉昌乐县统计局
贾辉 昌乐县统计局
据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资料显示,“十三五”时期,昌乐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生活消费支出呈现双增长态势,2020年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351元,年均增长率7.6%;居民生活消费支出19175元,年均增长率4.8%。
一、“十三五”时期昌乐县居民收入情况
(一)工资性收入是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近年来,昌乐县以“工业立县、工业强县”为发展目标,为企业发展提供支持,为居民就业创造机会。“十三五”时期,全县居民工资性收入分别为13070.8元、14260.2元、15458.1元、16679.2元、17296.4元;同比增长分别为9.1%、8.4%、7.9%、3.7%;占比分别为57.76%、57.68%、57.62%、57.35%、56.99%。虽然近五年从收入占比来看,工资性收入占比虽呈下降趋势,但仍是城镇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
(二)经营净收入是居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现代规模、高效农业的快速发展及营商环境的改善,经营净收入已成为昌乐县居民经营净收入的主要来源。“十三五”期间,全县居民经营净收入分别为5214.2元、5662.6元、6059.0元、6567.9元、6784.7元,同 比 增 长 分 别 为8.6%、7.0%、8.4%、3.3%;占比分别为23.04%、22.90%、22.58%、22.58%、22.35%,占 比保持在22%以上,但也呈现下降的趋势。
(三)财产净收入是居民收入的有力补充。近年来,随着居民财富的不断积累,理财方式也发生了转变,加之棚户区改造,各项红利收入随之增加。“十三五”期间,全县居民财产净收入分别为1546.9元、1732.9元、1923.5元、2087.0元、2218.5元;同比增长分别为12.0%、11.0%、8.5%、6.3%;占比分别为6.84%、7.01%、7.17%、7.18%、7.31%,占比呈现增长态势。
(四)转移净收入是居民收入的亮点。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退休职工工资及外出务工人员收入的逐年增加,使转移性净收入成为居民收入增长中的亮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