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西部大开发视域下的沿边地区基层治理
2021-01-16曾辉方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 2021年2期
曾辉方
(中共贵州省委党校贵州行政学院,贵州 贵阳 550028)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迈入新时代,呼唤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对边疆治理提出了新要求。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加强边疆治理,推进兴边富民”。[1]2020年5月中旬,《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在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强化举措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2]之后应运而生。其中,第十一条指出要“加快沿边地区开放发展”,并进行了具体工作部署。[3]西部大开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新格局中已拉开序幕。
一、西部大开发助力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西部边疆
西部大开发战略一经确立,其开发范围受到各方关注。党中央国务院综合考虑地理位置、行政区划、经济发展水平、民族分布等因素,规定了“10+2”的开发范围(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比照西部大开发的政策照顾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自治州、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之后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等也纳入参照享受西部大开发相关政策的范围),涵盖71.5%的陆地面积。[4]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酝酿形成得益于邓小平理论的指导,其正式提出及实施获得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后续实践发展、接续推进得到了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正确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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