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现状及建议
2021-01-16黄胜虎肥东县财政局
环球市场 2021年20期
黄胜虎 肥东县财政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规定:一是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规定预算执行中政府财政部门组织和指导预算资金绩效监控、绩效评价;各部门、各单位实施绩效监控,定期向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报送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绩效评价报告。二是强化绩效结果应用。规定对评估后的专项转移支付,设立的有关要求变更,或者实际绩效与目标差距较大、管理不够完善的,应当予以调整。绩效评价结果应当按照规定作为改进管理和编制以后年度预算的依据。三是进一步明确职责。规定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有权监督本级各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预算管理有关工作,对各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进行评价、考核。当前,乡镇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广度和深度较之存在很大的差距与不足。
乡镇财政要从国家治理的高度准确把握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到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统揽全局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必须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加快建立三全一体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切实推动乡镇政府效能提高和财政资金聚力增效。
一、乡镇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现状
1.能够开展绩效评价。部分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并委托第三方进行项目评价。
2.能够编制绩效预算。在预算编制环节,所有专项资金编制绩效目标,同时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部门未按规定要求编报的,不予进入预算编审流程,不安排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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