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非法采砂法律规制的不足与完善
2021-01-16张峰振
淮阴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1年1期
张峰振
(江苏师范大学 法学院, 江苏 徐州 221116)
一、问题缘起
所谓非法采砂,是指违反国家关于采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擅自采挖各种砂资源的行为。我国非法采砂现象十分猖獗。仅从非法采砂犯罪案件数量可见一斑。据不完全统计,自2017年至2020年4年间,全国基层法院审结的涉非法采砂刑事犯罪案件,就有1 348件。其中2017年89件,2018年215件,2019年520件,数量逐年增加(1)数据来源于中国裁判文书网。具体检索方法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以“刑事案由”为案由、以“非法采矿罪”为案件名称、在全文中输入“采砂”,即得出文中数据。。以骆马湖为例,随着地区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骆马湖内非法采砂现象日益增多,严重危及骆马湖旅游航道、京杭运河运输航道的安全,甚至危及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沿线受水区的供用水安全,成为媒体和社会关注的焦点。[1]非法采砂对河势稳定、防洪和通航安全、水生生态都会造成严重危害。有学者认为,非法采砂正掏空中国江河。[2]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除了旺盛的市场需求外,法律规制制度的缺陷无疑也是重要原因。
2020年12月26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简称《长江保护法》)在规制非法采砂方面有两处重要创新:一是修改了在长江河道非法采砂行为的行政罚款标准,将《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一定数额的罚款标准(2)《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18、19条。,修改为按照非法采砂货值金额的一定倍数的罚款标准(3)《长法保护法》第91条。;二是明确规定了非法采砂联合执法工作机制(4)《长法保护法》第28条第3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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