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建档保护的可行性
2021-01-16滕春娥何春雨
黑河学院学报 2021年6期
滕春娥 何春雨
(牡丹江师范学院 a.图书馆;b.历史文化学院,黑龙江 牡丹江 157012)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文物共同构成了文化遗产,是一个国家重要的文化财富,亦是一个国家(民族)重要的文化记忆。由于其自身的非物质性加之社会现代化的快速发展,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遭到破坏以至于难以保护与传承。因此,如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机制是什么,成为社会发展过程中亟待解决的课题。档案因其物质性、解释与建构性的特点,成为历史发展过程中重要的记录载体,也可以称之为社会记忆的媒介,档案具有建构社会记忆、传承历史和传播文化的作用,档案记录着并体现了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建档保护可行性研究有助于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建档的意义和理论价值,同时,更好地指导非遗保护工作,为实践工作提供理论支持。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建档保护的法律依据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历了从小规模倡议到国际化合作共建的发展之路。其概念认知也经历了从“有形遗产”到“无形遗产”的漫长发展过程。国际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持续不断地推进,逐步将各国纳入到非遗保护队伍中来。1972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巴黎通过《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在会议上规定了世界遗产的内涵和外延,制定了相关的保护措施。1989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25届大会通过《关于保护传统和民间文化的建议》,提出了“传统和民间文化”的概念,明确规定了其主要形式,从“有形”到“无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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