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息税差异化改革政策效应文献综述
2021-01-16李姚亭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环球市场 2021年8期
李姚亭 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一、研究背景
在我国学界,一直以来都比较重视对股息税的研究。自2005 年股息税减半以来,我国股息税政策进行了多次调整和改革;从2013 年开始有差别化地对股息所得进行征税:持股1 个月以内税率为20%;持股1个月以上1 年以内税率为10%;而持股超过1 年的税率则为5%。在此基础上,2015年,对于持股超过1 年的个人投资者,政策修改为免征股利税,从而整体上降低了投资者税负,旨在促进长期投资,以期实现减税降费、降低成本的目标。
应当注意到,股利税的调整是适用于个人投资者,而非适用于所有投资主体,认识到这一点会更有利于去考察股利税改革的政策效应。
二、研究现状
大多数文献主要以2013 年、2015 年两次政策的出台作为“自然实验”,基于双重差分法、事件研究法等进行实证研究,从股息分红、公司治理、投资者行为、资本市场等方面来检验该政策效应是否符合预期。
(一)对资本成本、资本结构的影响研究
近五年的研究大多都是从政策如何直接影响资本成本的角度进行的。李桂萍(2019)基于2015 年政策构建有调节的中介变量方程组,发现股利税差异化后企业融资约束和权益成本均降低,证实了政策的有效性。而刘行等(2015)根据2013 年政策构建了DID 实证模型,发现债务融资比重与投资者持股时间呈显著负相关。童锦治等(2015)则认为股利税税率越高,企业资产负债率也越高,但企业所在地市场化水平过低时股利税率变动不会影响企业资本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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