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问题是“研究雇佣劳动的学说的范围”初探
——学习《资本论》札记
2021-01-16黄传昌重庆市荣昌中学校
环球市场 2021年8期
黄传昌 重庆市荣昌中学校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十八章,计时工资”中开篇的一段话,人们一般都比较忽视它,更谈不上研究它,实际上其中蕴含着非常重要的问题。马克思在这一章开篇就指出:工资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有多种多样的表现形式,这种情况对那些只注重材料,而看不到各种工资形式的本质内容的经济学家们来说是认识不到这一点的。但是,工资的各种表现形式及其本质内容是“雇佣劳动论”的研究范围,而不是《资本论》的研究任务。《资本论》第一卷“第六篇,工资”,是《资本论》三卷中唯一一篇专门研究工资问题的,马克思怎么又说工资问题“是属于专门研究雇佣劳动的学说的范围,因而不是本书的任务”呢?下面从四个方面来考察这个问题。
一、工资问题是“雇佣劳动论”的研究范围
《资本论》第一卷的第一篇研究的是劳动价值论,第三至五篇研究的是剩余价值生产。但是,研究剩余价值生产的前提是:资本家购买的是劳动力,而不是劳动。而资本家则认为购买的是劳动而不是劳动力,工资是劳动的价值或价格,工人得到了劳动的全部报酬。因此,剩余价值理论同“工资是劳动的价值或价格,是工人劳动的全部报酬”之间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不解决这个矛盾,就不能认为剩余价值理论已经完成。因此,在前面第三至五篇完成了对剩余价值生产的研究后,在第六篇又要回到“工人出卖的是劳动力而不是劳动”这个前提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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