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个税法下代扣代缴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021-01-16李凤杰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胜利发电厂
环球市场 2021年14期
关键词:系统
李凤杰 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胜利发电厂
2019年1月1日起,新修改的个税法和实施条例正式实施,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四项劳动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实现从分类税制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税制的重大转变。并对综合所得实行预扣预缴。
一、与新个税法相关的几个名词
(一)综合所得
共包括四项: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二)年度汇算
用公式表示: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年已预缴税额。
(三)专项附加扣除
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这些附加费用。
二、个税代扣代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残疾人减免税无自动计算功能,增加了申报纳税工作量
目前工资系统对残疾人,应交税额只要在6000元以内,应交税额设置均为零,当然减免税额也为零。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即使维护了残疾人相关信息,系统也无减免税额计算功能,税管员目前的操作流程:先将收入表导入申报系统——税款计算——导出——将导出得表中的应退补税额,手工填在未导入之前的收入表中“减免税额”栏次——再次将填有“减免税额”的收入表导入申报系统——税款计算——残疾人附表填报。至此完成残疾人税款的填报,工作耗时费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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