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侵权责任规则的修改及完善研究
2021-01-15芦琳
淮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1年6期
芦 琳
(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 太原030031)
《民法典》作为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构成部分,明确了民法立法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和理念。对于现代化社会中出现的各类侵权行为,《民法典》中的侵权责任规则能更好地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是明确侵权行为、类型、范围的主要参考。为进一步发挥《民法典》法律规制的价值,对现行的相关内容作出调整和完善,对社会中出现的行为作出规定,以便更好地发挥法律的调整功能。以过错责任原则和侵权行为类型的界定为切入点,可有效突破原有法律条款的限制,借助类型化的立法原则,来扩大我国法律空间,使其在具体的应用中体现较强的适应性,更全面地保护人们的人身财产安全及其合法权益。
一、《民法典》对侵权责任规则修改的主要内容
(一) 明确过错责任原则,调整一般性的原则
在我国《民法典》的修改和完善中,为更好区分侵权的责任,避免侵权过错方和损害方造成误解,针对相关的法律内容作出调整,对《侵权责任法》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在明确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原则中,将《民法典》1165条中的“行为人应过错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修正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有效地区别行为人侵权后“损害”和“侵害”的后果,并细化侵权责任行为的归责原则,并将无过错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例外。同时,利用行为人的侵权行为的“造成”,来作出具体的损害表述。这种对侵权行为的细分,强调无过错或过错的责任原则,所造成的侵权行为都需要具备因果关系,来构成侵权这一行为的要件。……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