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民国时期广东地方政府对南海诸岛的调查
2021-01-14张莉媛刘永连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张莉媛,刘永连
(暨南大学 a.文学院;b.中外关系研究所,广州 510000)
晚清民国时期,我国依次将东沙群岛、西沙群岛、南沙群岛纳入治理范围。广东地方政府作为南海诸岛的行政管理者,为了解各岛详情,有效管理海疆,曾多次组织或参与对南海诸岛调查,其中东沙群岛5次,西沙群岛3次,南沙群岛2次。郭渊[1]、刘永连[2]、黄瑶[3]、王静[4]等人探讨了晚清收复东西沙群岛、1928年的西沙群岛调查等问题。不过从南海海疆治理史角度看,其他调查亦不容忽视,而系统梳理这些调查活动尤为重要。本研究以广东省档案为基础,拟从整体上梳理东、西、南沙群岛的调查活动,考察历次调查始末,评价其历史意义及局限性,并探究其历史发展线索。
一、 晚清调查:确定主权,筹划开发
自地理大发现和西方殖民者东来,南海即因其独特的战略地位及丰富的海洋资源,引起列强觊觎。其中英国勘测的触角“遍及中沙、西沙、南沙和东沙群岛,非法勘测的次数也最多,近30次”[5]。德国从1881年起多次勘测西沙群岛,“绘制海道图,收入航海集,勘测的内容包括岛屿的经纬度、面积、地形、水深等情形”[6]133。尤其至20世纪初,日本以“水产南进”政策鼓动商人、渔民染指南海诸岛,不久日商西泽吉次窃居东沙岛并引发主权纠纷。为了避免重蹈东沙岛覆辙,张人骏派员对周边海岛实施勘测。
(一)东沙岛
南海诸岛中东沙岛距离陆地最近,有异动也最易被发觉。光绪三十三年(1907),日本商人西泽吉次纠集百余工人,窃居东沙岛。……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