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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雹灾与国家应对措施考察

2021-01-13谢行焱

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0年4期

谢行焱

(1.华东政法大学 法律学院,上海 200042;2.江西财经大学 法学院,南昌 330013)

雹灾指冰雹降落造成的灾害。冰雹是强对流天气引发的一种剧烈气象,它出现的范围虽然较小,时间也比较短促,但来势猛、强度大,常常伴随狂风、强降水、急剧降温等阵发性、灾害性天气,往往对局部地区的农业生产、生产生活设施以及人们的生命财产造成较大的损失。本文以《明史》《明实录》中的相关记载及一些地方志中的相关记载为史料,考察明代雹灾的概况、特征及危害、国家应对措施。

一、明代雹灾概述

(一)明代雹灾概况

关于明代雹灾发生的次数,邓拓在 《中国救荒史》中记载明代 “雹灾共见一百十二次”[1],桂慕文在《中国古代自然灾害史概说》中统计明代雹灾共发生80次[2],吴滔在《明清雹灾概述》中指出明代雹灾共有207次[3],邱云飞、孙玉良在《中国灾害通史·明代卷》中统计明代雹灾共发生243次[4]。本文根据《明实录》《明史·五行志》及各省通志中关于冰雹灾害的记载,统计出明代发生雹灾次数为243次。当然,明代发生的雹灾次数远不只这些,囿于当时的条件,有许多雹灾发生了但史料并未记载。

(二)明代雹灾的特征

1.明代雹灾的时间分布特征

明代共276年,有记录可查的雹灾共发生243次,发生频率为0.88次/年。可以从阶段分布、季节和月份分布几个方面考察其时间分布特征,阶段分布情况见表1。

表1 明代雹灾阶段分布表

从表1看,明代中后期发生的雹灾多于前期。第四阶段 (1501—1550)的各项指标在所有阶段中最高,发生雹灾70次,占发生雹灾总次数的28.81%,发生频率为1.4次/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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