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本土化模式实施的援外项目设计变更问题研究
2021-01-13李献忠浙江华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浙江杭州311122
建设监理 2020年8期
陈 磊,陈 德,李献忠(浙江华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浙江 杭州311122)
1 本土化援外项目设计问题概述
《对外成套和技术援助项目实施企业工作指导手册(第一版)》对本土化模式作了如下定义:受援方在中国政府资金和技术支持下,负责成套项目的勘察、设计和建设的全过程或其中的主要阶段任务,并承担建成后的运营、维护责任,中国政府对受援方自建项目实施外部监管的管理模式。
按本土化模式要求,我国与受援方主管机构就受援方提出的援助需求进行立项确认,随后由受援方按受援国工程建设法规组织勘察设计,经我国商务部委派的项目管理公司对设计文件的立项意图符合性进行审查,再由受援方招标选定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由于以本土化模式实施的援外项目(以下简称“本土化援外项目”)尚未有较为成熟的设计质量管理模式、我国与受援国工程管理理念不同、受援方设计水平参差不齐等,本土化援外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出现较多与设计有关的问题。概述如下。
(1)限额设计。本土化援外项目一般会先确定援助金额,受援方在有限资金下进行勘察设计。在这种情况下,受援方会在限额资金内尽可能多地设计工程内容,甚至将应预留的不可预见费也用于实物设计。此种设计方法既会拉低工程单价,又会造成施工阶段的诸多变更。
(2)设计质量问题。接受援助的一般为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国家和地区。我国与受援国政府立项同意以本土化模式实施援助项目,表明该国家具有一定的工程勘察、设计和管理能力,但这种能力与当前国际工程管理的要求相距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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