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诗文评论审美抉微
2021-01-13邓维明
合肥学院学报(综合版) 2021年1期
邓维明
( 三明学院 艺术与设计学院,福建 三明 365004)
作为理学思想集大成者,朱熹穷其一生都在致力于对儒家经典的重新诠释,并籍此构建和传播理学体系,也因此大量著述,不仅个人诗词文章创作丰富,且以理学家视角的诗文品评在中国古代文论中也占一席之地,其审美价值自然值得我们去深入了解。
1 两宋理学家对于诗文的态度
对于诗文的价值和作用,两宋理学家的态度也会有轻微区别,周敦颐以“文以载道”之说开理学家文论之风,他说:“文所以载道也;轮辕饰而人弗庸;徒饰也;况虚车乎?文辞,艺也,道德,实也,笃其实而艺者书之,美则爱,爱则传焉,贤者得以学而至之,是为教。”[1]36在他看来,文是载道的工具,是作为教化的工具附属于道德的,当然,周也看到文的不可或缺,他反对的是“以文辞为能”,所以他说:“故曰:‘言之无文,行之不远。’然不贤者,虽父兄临之;师保勉之;不学也;强之,不从也。不知务道德而第以文辞为能者,艺焉而已,噫!弊也久矣!”[1]36
二程观点也略有不同。程颢认为“学者须学文,知道进德而已”[2]70,程颢基本继承周的观点,把文当作学道的手段和工具甚至过程,这实际上是承认“文”的作用,“文”的作用和地位是从属附庸。程颐相对严厉一些,普遍的学术观点认为程颐的“作文害道”和“学诗妨事”旗帜鲜明地将对于“文”不屑推向了极端。我们细品以下内容。
问:“作者害道者否?”曰:“害也。凡为文,不专意则不工,若专意则志局于此,又安能与天地同其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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