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交叉学科的法学应用型学科课程体系建设研究
2021-01-13王鹏
海峡法学 2021年2期
王 鹏
法学专业人才无外乎有学术型和应用型之分,但不论是哪种类型的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都是通过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体系的设计而实现的。从培养对象群体来看,学术型人才相对而言起点较高,往往是法学硕士或博士阶段的实现目标;而目前,大部分法学专业培养对象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目标,集中体现在本科或法律硕士①确有少部分法律硕士继续攻读博士学位,这里只做大体群类上的划分。群体上。本文基于应用型学科建设的角度②这里基于应用型学科的讨论,主要是按照人才培养阶段来理解,核心是以本科阶段为基础展开论述。,着重对课程体系建设问题,尤其是新时代法学专业培养目标产生变化的情况下,如何利用交叉学科的优势作用促进应用型学科课程体系革新的问题做出初步的探索。
一、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政策依据的发展
目前,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主要依据有三个方面,一是2012年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专业目录介绍部分对专业培养目标、培养要求、主干学科、核心课程、实践环节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二是2018年教育部发布的《法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③该标准适用于所有法学类专业,本文仅从法学专业适用的角度来论述。2021年5月19日教育部发布了《法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21年版)》,核心课程中增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将核心课程设置模式由“10+X”调整为“1+10+X”。,该标准对专业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课程体系、教学规范、教师队伍、教学条件、教学效果及质量保障体系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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