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事组织法律委员会第107届会议(LEG107)概况
2021-01-13编译
世界海运 2021年2期
关键词:船舶
李 桢 编译
受疫情影响,IMO法律委员会(LEG)第107届会议于2020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在线上召开,主席Volker Schofisch先生(德国)和副主席Gillian Grant女士(加拿大)共同主持会议。经批准,由交通运输部国际合作司、法制司、海事局,外交部,大连海事大学,中国船东互保协会,中国海商法协会派员组成中国代表团参加会议。
根据委员会第一届特别会议通过的《在新冠疫情期间促进各委员会远程会议的临时指南》(临时指南),委员会于2020年11月27日和30日至12月1日举行了远程会议,委员会第一届特别会议于2020年9月与国际海事组织其他委员会特别会议同时举行(ALCOM/ES/5/1)。此外,根据委员会第一届特别会议的决定和议事规则第9条的规定,由于新冠疫情造成的特殊情况,委员会同意接受以电子方式提交的本届会议全权证书,并附上原件。会议主要情况简要介绍如下:
一、《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关于被遗弃海员财务担保和船东承担海员人身伤亡的合同责任2014年修正案
委员会获悉,2004年1月1日之后报告的所有海员遭遗弃案件都记录在IMO/ILO联合数据库中,2019年报告的案件总数为40起,其中6起案件已于2019年12月31日前得到解决。
一些代表团认为,有必要更好地澄清关于LEG 107/4号文件附件所提供的船员遭遗弃案件中有争议、正在诉讼或已解决的案件的状况,尽管他们意识到很难核查其他有管辖权的国家的信息,因此很难相应地更新数据库。秘书处澄清数据库信息是每日更新的,根据程序,只有在国际劳工组织收到成员国或有关组织的明确建议,即全体船员已成功遣返,并且所有未付薪酬及合同应享权利的总额已支付并由全体船员妥为收取的情况下,海员遭遗弃案件的状态才能改为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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