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时随地准备就绪”交还船条款的运用及风险
2021-01-13卢志强
世界海运 2021年8期
关键词:港口
卢志强
一、什么是“随时随地准备就绪”交还船条款
不定期船租船合同谈判是船东和租家双方进行的一场智力较量,在这个过程中双方会运用各自的知识、经验和技巧等各种有利条件去争取一个对己方有利的合同条款。特别是在航次期租合同(以下简称TCT)谈判过程中,船东和租家需要对一系列的租船合同条款进行洽谈,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形成租约确认书(RECAP),用来指导船东和租家在将来履约并约束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其中交还船条款是每次谈判必须要涉及的基本条款,也是双方租船合同得以成立的基石(条件条款)。
绝大多数的TCT合同,其交、还船时点都会定为在某个安全港口卸下最后一个海上引航员( DLOSP 1SP XX),这是最常见的也是运用最广泛的一个条款, 在航运实际业务中通常也不会影响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执行。但在有些时候,如在同港装卸,或在一些河道区域有一系列的港口存在时,DLOSP 交还船可能就不是最高效和能实现各方利益最大化的一种方式了。
试举一例:某轮本航次计划在南通港口卸粮食,租船合同中跟上一个租家定的还船条款是“DLOSP 1SP NANTONG”,那么在航运实践中,该轮在卸完货后,就需要上港口引航员和海上引航员,并最终在长江口下了海上引航员后上租家才可以还船给船东。与此同时,该轮会继续寻找下航次的任务。假设下航次是在太仓装钢材去东南亚,船东与下一个租家定的租船合同交船条款通常是“DLOSP1SP TAICANG”,也就是说,船会在上航次完成后开到长江口锚地还船,然后在那里备舱,备好舱后,在长江口交船给下租家,由下租家安排引航员回到港口装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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