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信用承诺制度的设计与应用*
2021-01-12徐歌
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21年1期
关键词:制度
徐 歌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辽宁 大连 116600)
近年来,多个领域相继引入信用承诺制度,信用社会时代的信任红利正在全面释放。积极设计税务信用承诺制度并尽快将之付诸税收实践,能够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提升税收便利程度,完善税收治理,助力信用建设。
一、理论基础
(一)信用制度与信用承诺制度
关于信用制度以及信用承诺制度的概念,目前学术界尚无公认的规范性定义,绝大部分采取描述或归纳性质的语言,结合实际运用背景对其进行工作性定义阐释。一般而言,信用制度包含信息公示制度、信息归集和共享制度、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白名单和黑名单制度。信用承诺制度最先被运用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环节,主要体现为“容缺制”受理,它构成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提供了一种简化事前监管、优化事中与事后监管的可操作路径,是实行宽进严管、释放市场活力、推动主体自我约束和诚信经营的有力举措。
(二)相关理论基础
1.新公共服务行政理论及政府与公民关系平等化理论
新公共服务理论是对诞生于20世纪70年代的新公共管理理论的修正和拓展,其核心是社会公平,着力追求公民权利和公共利益,关注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公平性以及公共管理者的责任与义务,强调作为服务者的政府应该为公民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在该理论的指引下,政府以公共服务为核心,以公共利益为目标,创新性地引入民主参与的方式,从而有力提升服务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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