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法律问题研究
2021-01-12任建英任曹静
数字通信世界 2021年3期
任建英,任曹静
(1.吕梁职业技术学院,山西 孝义 032300;2.孝义市职业教育中心,山西 孝义 032300)
大数据时代下在个人信息的收集、处理和利用各环节中,如何有效保护个人信息将是当下及以后一段时间的热点问题。整合大数据时代下个人信息保护中面临的挑战并提出相应的法律规制,为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提供有益法律探索。
1 大数据时代下的个人信息
研究大数据时代下的个人信息保护问题,首先要厘清“个人信息”的概念。可以说,“个人信息”概念的界定是个人信息保护的前提和核心。当前,在我国尚无一部个人信息保护法,但在一些法律规范中可见对“个人信息”概念的规定,我国《网络安全法》第76条、42条有规定,主要从自然人身份来界定个人信息的概念。两高在2017年颁布的《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个人信息包括身份识别信息和活动信息。
对个人信息概念的理解不同,对个人信息保护的范围和程度也不同。我国对个人信息的界定可归纳为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用于识别个人信息、个人身份的各种信息。从信息角度出发,描述的信息不仅可单独识别,还能通过与其他信息配合进行识别,包含个人的隐私身份、私人空间以及活动,属于私人信息的核心范畴。只有信息被视为是个人信息时才能得到相应法律规范的保障,信息主体才能维护自身的权利,信息侵权者才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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