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有优先受偿权银行轮候查封抵押物风险应对及防范措施
2021-01-12钟鹏
杭州金融研修学院学报 2021年10期
关键词:银行
钟 鹏
优先受偿权是银行不良贷款回收重要保障,实现优先受偿的速度与程度受银行是否首封影响。实际工作中部分处置人员认为拥有优先受偿权就能获得受偿,却忽略查封及时性问题,造成抵押物被其他债权人首封,处置落在轮候查封不利位置,影响抵押物处置效率。轮候查封指对其他人民法院已经查封财产,执行法院按时间先后依次在登记机关进行登记或者在其他人民法院进行记载,排队等候,查封依法解除后,在先的轮候查封自动转化为正式查封,登记机关可为同一法院不同职能部门。探讨影响优先受偿实现的因素,干扰债权实现的原因以及防范风险的措施,有利于银行处置人员在抵押物轮候查封不利情况中,提高实现优先受偿效率。
一、影响优先受偿权实现
(一)延长受偿时间
优先债权实现时间受首封法院影响,未在查封期限内执行终结,首封人可申请续封,立法未对续封次数加以限制,若首封法院拖延诉讼、审理、判决、执行等处置环节进度,优先受偿兑现时间随之延长。另有首封法院、抵押物、债权银行为异地,如异地法院有地方保护主义倾向,则银行合法权益在审判、执行中常被忽视,实现受偿时间延长。
(二)提高回收成本
一是抵押物变卖价款无法覆盖首封债权时,首封人以控制拍卖程序进程权利作为与有优先受偿权银行谈判筹码,换取部分优先受偿款。轮候查封银行处置被动,为避免案件评估、审理、执行、分配等环节处置时间被恶意拖延,让步部分受偿资金给首封债权人造成损失。……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