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社会革命”概念的中国化考辨
2021-01-12陈曦
湖北社会科学 2021年4期
关键词:马克思
陈 曦
(扬州大学 学报编辑部,江苏 扬州 225009)
“社会革命”是马克思思想中极为重要的概念,在马克思文本中多次出现,但马克思对其内涵并没有做出明确界定。马克思在批判巴枯宁根本不懂什么是社会革命时谈道:“彻底的社会革命是同经济发展的一定历史条件联系着的;这些条件是社会革命的前提。”[1](p287)在批判巴枯宁提出把废除继承权作为社会革命的第一个要求时,马克思指出:“十分明显,如果有可能通过全民投票在一天之内完成社会革命,那么对地产和资本的所有权马上会被废除,因而也就根本没有必要研究继承权。”[2](p595)由此看到,马克思所说的“社会革命”与经济、政治密切相关,但不等于经济革命,也不同于战争、起义、暴动、变革法律等纯粹的政治革命,而是介于经济革命与政治革命之间的社会关系与社会结构的根本性变革。中国人对马克思“社会革命”概念的理解是与中国本土“革命”概念和马克思“革命”概念引进中国紧密联系的。
一、中国本土“革命”概念
在中国思想史中,“革命”一词最初为动词结构,其意是“收回天命、改变天命”。在中国的汉学文献《易经》当中可以追溯其最早的阐释:“天地革(进行其变革)而四时成,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革之时大矣哉。”除《易经》之外,《诗经》《书经》和《三国志》中也对这一含义有过记载和阐释。这一时期的“革命”与其本义所含的暴力和冲突形式不同,它更加强调的是“天命”所授的统治者合法性的追溯。汉代的儒学家们将“革命”一词中的暴力和冲突弱化,然后强调了其中的道德因素。……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