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人民警察仪式的功能嬗变及经验启示
2021-01-12孙梓翔
湖南警察学院学报 2021年5期
于 龙,孙梓翔
(1.辽宁省公安厅,辽宁 沈阳 110032;2.上海公安学院,上海 浦东新区 200137)
引 言
“仪式”一词出自《诗·周颂·我将》,古有取法、仪态或测定历日的法式制度等意思,现多指典礼的秩序形式。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仪式是指在民警职业生涯重要节点和特殊时刻举行的仪式活动,涵盖了入警宣誓、警衔授予、表彰授奖、退役退休、追悼因公牺牲民警、祭奠公安英烈等方面。人民警察仪式作为公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始终发挥着重要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人民警察仪式,不难发现仪式为人民警察队伍建设提供了可靠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并有效服务于公安机关中心工作。新中国成立以来,公安机关在充分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开展好人民警察仪式活动,并通过优化仪式情境、打磨象征符号、规范礼仪行为、完善保障制度来提升仪式的功能效用。
一、人民警察仪式的作用
人民警察仪式是公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自人民警察入职开始,警察仪式就伴随着每位民警走过入警到退休的各个职业阶段[1]。人民警察仪式内蕴丰富的公安文化与德育价值,能够构建特殊的思想政治教育情境,并通过象征意义与隐喻化表达,使人民警察易于接受其承载的思想政治教育内容,通过传播社会主流价值、弘扬队伍主旋律、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增强民警职业认同感、荣誉感和幸福感。人民警察仪式的具体作用表现在心理建构、精神激励、价值传承、纪律强化、形象展示等方面,也就是通过人民警察仪式的开展,民警个体能够明确职业身份认知,提高职业归属感与荣誉感,进而凝聚忠诚警魂,锻造“四个铁一般”公安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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