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平台“二选一”行为的规制路径探索
2021-01-12兰燕卓
湖北社会科学 2021年6期
兰燕卓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法学院,北京100070)
一、“二选一”行为概念辨析
(一)“二选一”行为的定义与特征。
所谓“二选一”行为,即电商平台基于自身的平台优势地位,要求自身平台内的经营者只能与自己交易,而不得同时与除自己以外的电商平台进行交易,从而限制平台内经营者经营活动的行为。[1](p202)电商平台要求平台内经营者进行“二选一”的直接目的是,将平台内经营者牢牢锁定在本平台内,避免消费者的购买力被其他平台分流。这一行为的本质是维护自身平台的核心利益,以获取更多的竞争优势,提升其在市场上的优势地位。
“二选一”行为在实践中表现出单方性、时限性、强制性、多样性等基本特征。单方性表现为“二选一”并非电商平台与平台内经营者合意之结果,而由电商平台单方面提出。对此,平台内经营者只能选择接受或是拒绝,而无法与电商平台沟通或协调。时限性表现为电商平台提出的“二选一”时间点,往往集中于各大电商平台开展促销活动之前。一方面,由于各大电商平台开展促销活动的同质化越来越严重,锁定优质商家能够保障平台脱颖而出;另一方面,由于促销活动期间用户流量大增,锁定优质商家能够提升将用户流量变现为实际购买力的可能性,继而提升电商平台的经营效益。强制性表现为平台内经营者面对“二选一”要求所能做出决定的唯一性。虽然电商平台在提出“二选一”要求时看似较为温和,但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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