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会子与南宋国家财政格局变迁
2021-01-12王申
湖北社会科学 2021年6期
王 申
(中国社会科学院 古代史研究所,北京100101)
京西南路、荆湖北路(合称“京湖”地区)是南宋与金对峙的前线地带之一,战略位置十分重要。宋廷在这一区域布置了大量军队,并在绍兴十一年(1141年)将供军财赋交由湖广总领所掌管。总领所的设置与宋高宗收回兵权政策密切相关,宋廷在收回岳飞、张俊、韩世忠等人的兵权后,顺势设置湖广、淮东、淮西三大总领所,[1](p133-158)总领所因而在本质上属于中央计司的派出机构,在制度层面上代表中央行事。总领所掌握的钱物主要由其所在区域的州军供输而来,朝廷以总领所分区主掌供军财赋,实质上将国家财政格局做了区块化分割,各大区域的财政运行具有了相对独立性。在上述体制下,湖广总领所的财政运行一方面呈现出明确的区域特征,另一方面也受到朝廷制度设计的制约。
维持湖广总领所财政运行的一个重要工具是湖北会子(简称“湖会”)。湖北会子是流通于京湖地区的区域性纸币,它自隆兴元年(1163年)发行,至南宋末亦在流通,可以说极为深入而持久地参与了京湖地区的财政运行。不过我们并不能反过来认为湖会的发行与流通是区块化财政运行的自然结果,当地实际上在不同时间、不同地域流通着铜钱、铁钱、东南会子(又称“行在会子”)等多种其他货币,而是否发行湖会、湖会的流通量是多少、其在财政和民间交易中承担何种功能、其与其他货币的关系如何,都涉及湖广总领所财政运行的诸多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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