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教师口述指导的著作权研究
2021-01-11房牧
阜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1年4期
房牧
摘 要舞蹈教师的口述指导在舞蹈教育教学以及艺术传承等领域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其传播交互时的方便快捷、灵感迸发时的瞬息万变,无不将此种方式推到实用领域的最前沿。本文着重研究舞蹈教师口述指导的著作权性质、舞蹈教师口述指导的作品性质,以及舞蹈教师口述指导的作品主体。通过上述研究以期能够确定舞蹈教师口述指导是否享有著作权,享有什么著作权,享有著作权的主体是谁,以及其到底属于哪种著作权表现形式。希望通过上述研究对舞蹈领域乃至整个艺术领域的研究和法律保护有所裨益。
关键词舞蹈教师口述指导;著作权性质;作品性质;作品主体
中图分类号:D923.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2-4437(2021)04-0095-04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在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之中越来越倾向于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由之路,是社会进步的重要体现。对规则遵守,并从中得到保护,是使社会得到更好规制的重要保证。人们所有的权益是否都能够划归到法律的框架,得到法律的保护,变得越来越被人们所关心。也可从一个侧面讲,一旦自己的权益于法有据,其背后则是整个国家机器的背书保证。也正因如此,舞蹈领域内相关权利能否得到法律保护,对舞蹈研究、艺术研习、创造性智力成果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舞蹈之中的动作精美绝伦,而在整部舞蹈作品中,舞蹈教师又是它的灵魂之所在。没有舞蹈教师编排创作,就不会呈现缤纷炫目的舞台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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