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标准对飞机实验室气候试验的作用
2021-01-09雷凯吴敬涛
装备环境工程 2020年12期
雷凯,吴敬涛
(中国飞机强度研究所,西安 710065)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提出的新版GJB 775A—2012 《军用飞机结构完整性大纲》[1]与1989 年的版本相比,在任务III(全尺寸试验)中增加了气候试验的要求。在实施文件GJB 67.9A—2008《军用飞机结构强度规范 第9 部分:地面试验》[2]中明确了气候试验目的为:验证飞机在规定的气候环境下不会导致可动结构和操作机构的系统故障和功能丧失,通过试验还应识别出导致区域腐蚀问题的潜在根源,试验结果为制定结构维修计划和防腐蚀设计提供依据。
GJB 4239《装备环境工程通用要求》[3]中规定,环境试验可以分为3 类,即自然环境试验、实验室环境试验和使用环境试验。该标准用5 个工作项目说明实验室环境试验,另两种环境试验各用1 个工作项目来说明,这凸显了实验室环境试验的重要性。由于我国在飞机环境适应性方面起步较晚,目前还没有军机在实验室进行气候试验的先例。随着中国飞机强度所位于西安阎良的气候实验室投入使用,飞机环境适应性这一领域将开启新的章程。
1 飞机气候试验及其重要性
飞机气候试验是在室内模拟或外场自然气候环境条件下,按照相关试验程序,让飞机经受各种气候环境作用,根据研制要求和试验数据对飞机气候环境适应性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其能力满足要求的程度。环境适应性在GJB 4239 中定义为:装备在其寿命期预计可能遇到的各种环境作用下能实现其所有预定功能、性能和(或)不被破坏的能力,是装备的重要通用质量特性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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