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分权、地方政府行为偏向与公共服务效率损失
——来自文化服务供给的证据
2021-01-08杨盼琳王欣亮
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0年6期
刘 飞,杨盼琳,王欣亮
(1.西北大学哲学学院,陕西西安710127;2.西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陕西西安710127)
一、引言及文献综述
公共服务是保障人民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公共产品,尤其是公共文化服务更是新时代美好生活的重要构成部分。但由于我国长期的粗放型发展模式,在公共服务支出水平不断提升的同时,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却增长迟缓,尤其是外显性较差的公共文化服务,已无法满足人民对更高品质生活的需求。为什么会出现这一问题呢?这与我国的财政分权体制具有重要关系。第一代财政分权理论认为财政分权是影响公共服务供给效率的重要因素,在要素可以自由流动的前提下,以“用脚投票”的方式迫使政府关注公民需求,根据公民偏好,提供合意的公共产品,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1-2],同时,与中央政府相比,地方政府在掌握居民偏好与需求方面具有信息优势,能够降低中央政府的偏好误识,提高公共物品供给精准度,因此,进行财政分权,扩大地方政府自主决策权,有助于提高地方政府公共服务供给效率[3-4]。但财政分权存在最优边界,Oates认为最优的分权边界在于地方政府的差异化公共产品供给所带来的边际收益与其所带来的外部性产生的边际成本相等之处[5]。而第二代财政分权理论将研究中心从直接的公共物品提供转移到地方政府行为与经济增长上,利用委托代理理论与公共选择理论分析了财政分权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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