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区8省(区、市)印发分区防控实施方案
2021-01-05
河南畜牧兽医 2021年12期
关键词:防控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经国务院同意,农业农村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于5 月1 日起全面启动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根据《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工作方案(试行)》,全国划分为北部区、东部区、中南区、西南区、西北区共5个大区,分区域实施重大动物疫病联防联控,降低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跨区域传播风险,保障生猪等重要畜产品安全有效供给。其中,北部区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8个省(区、市)。经协商,辽宁省为北部区首轮牵头省份。
为加快推进分区防控工作,近日,北部区8省(区、市)联合印发了《北部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北部区8省(区、市)框架合作协议同时生效。根据《方案》规定,北部区将建立分区防控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统筹推进北部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工作。联席会议由北部区8 省(区、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作为成员,牵头省份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分区防控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分区防控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轮值省份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该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主任,成员由大区内各省级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分管负责同志等组成。
北部区分区防控将重点强化三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区域联防联控。推动完善区域内疫病防控与应急处置协同机制,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第一时间通报疫情及处置情况,探索建立动物疫情联合溯源追查制度,协商采取协调一致的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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