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有关问题调研及思考建议

2021-01-05夏威风

河南畜牧兽医 2021年12期
关键词:肉品屠宰场屠宰

夏威风

(商丘市动物检疫和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河南 商丘 476000)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1997年颁布实施以来,对于规范生猪屠宰行为,保障猪肉质量安全和群众身体健康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产业化快速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改变,生猪屠宰行业面临新的形势和问题,《条例》的一些规定与现阶段生猪屠宰行业发展现状逐渐不适应,亟需修订和完善。为此,笔者参与了河南省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情况及现状调研,梳理分析了存在的有关问题,并提出了一些对策建议,对于下一步《条例》的修订完善具有指导意义。

1 河南省生猪定点屠宰场设置情况

2009年5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转发省商务厅等部门河南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的通知》(豫政办〔2009〕72号)中明确规定,省辖市城区原则上设1~2个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县(市)城区原则上设1个生猪定点屠宰厂(场),乡镇所在地或居民集中居住地根据客观需要,可设1个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所屠宰的生猪产品仅限当地供应。生猪养殖和屠宰加工基地可以适当增加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数量,2009 年末河南省规划点数1 359个,2012年末规划点数977个,2014年11月,河南省商务厅移交给河南省畜牧局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资格的生猪屠宰场点613个,2019年,河南省开展了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资格清理,截至当前,保留有生猪定点屠宰企业175家。

2 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生猪定点屠宰制度问题

1997年版《条例》是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时期制定的,带有计划经济的深厚色彩,其中第六条对生猪屠宰场的审批管理进行了规定,这种限制数量的行政许可不利于市场公平竞争,容易滋生腐败。

2.2 屠宰检疫与肉品品质检验存在交叉重叠

目前,屠宰场检疫工作由官方兽医按照《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生猪屠宰检疫规程等要求,针对传染病和寄生虫病,依法实施屠宰检疫。屠宰场检验工作由企业检验人员按照《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要求,针对传染病和寄生虫病之外的有害物质、有害腺体、白肌肉等,依法实施宰前和宰后检验。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交叉重叠、划分不清的情况,屠宰企业不落实肉品品质检验责任,而仅由官方兽医实施屠宰检疫,以检疫代替检验的现象时常发生。

2.3 委托屠宰监管存在法律空白

目前,法律法规对委托屠宰无明确规定,对委托屠宰缺乏必要的监管措施。一旦出现违法行为,委托方与被委托方相互推诿,互相扯皮,比如当猪肉出现药残或水分超标时,屠宰场只负责屠宰,声称对肉品质量不负责,而委托方又难以追溯,因此在实际行政处罚过程中,存在诸多难题和困惑。

2.4 屠宰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产业整体素质不高。屠宰行业“多、乱、小、散”现象仍然十分突出。二是总体产能过剩。屠宰行业普遍存在产能过剩的现状,产能实际利用率低。三是屠宰加工设施落后。部分企业屠宰设施、加工工艺、管理水平、人员素质、产品质量等水平参差不齐,有的实行机械化自动化屠宰,有的半机械化生产,有不少屠宰点仍采用原始的手工作坊式生产。四是肉品检验手段落后。中小型屠宰企业缺少必要的屠宰检验设施,对农残、药残、重金属、抗生素、激素等有害物质的检验能力不够。

3 思考与建议

3.1 完善定点屠宰制度

将生猪定点屠宰制度修改为生猪屠宰许可制度完全有必要,而且势在必行,符合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能够充分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企业通过引入先进管理、社会资本、先进技术、现代装备等,达到转型升级和提升行业标准化水平的目的,也契合国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趋势和时代要求。

3.2 调整小型屠宰场点许可监管权

按照现行《条例》要求,河南目前可以设立小型生猪屠宰场点的地区不多。建议修订《条例》时明确小型生猪屠宰场点的许可条件,同时按照“谁发证、谁管理”的要求,将小型生猪屠宰场点许可权交给县级人民政府。

3.3 推行兽医卫生检验制度

《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在屠宰环节分别设立了屠宰检疫、卫生检验和肉品品质检验三项制度,而卫生检验一直没有执行,是否将肉品品质检验制度修改为兽医卫生检验制度不是关键,关键在于肉品品质检验内容是否完整,是否能完整地将已知的物理性、化学性和生物性危害因子覆盖。

3.4 推进“两检”合一

现行检验检疫制度混淆了屠宰企业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管责任。应当明确责任,厘清边界,推进两检合一,回归本位。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应当实施检疫和检验工作,并对生产的产品质量负总责。监管部门主要履行对屠宰企业的生产行为、检疫检验的监督执法等工作。

3.5 明确委托屠宰主体责任

建议《条例》明确代宰方与委托方的法律义务和责任,督促屠宰企业与受托方签订委托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厘清双方法律责任,一旦发生违法行为,能够有效追究主体责任,填补委托屠宰监管法律漏洞,切实为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提供法律保障,避免出现监管盲区。□

猜你喜欢

肉品屠宰场屠宰
基于高光谱成像的肉品检测去条带噪声方法
肉品中水分检测方法研究进展
2020年巴西生猪屠宰量创历史纪录
生猪 养殖利润可观 屠宰盈利不佳
A special artist—Pigcasso
A special artist—Pigcasso特殊的艺术家
“牛魔王”
腌肉快速入味小技巧
生猪屠宰价格信息
法国议会建议屠宰场装监控防虐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