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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参与式民主理论的高校内部治理路径研究

2021-01-03念潮旭

齐鲁师范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关键词:教职工民主理论

念潮旭

(福建师范大学 福清分校 福建 福清 350300)

参与式民主作为当代兴起的一种民主理论,已成为世界民主发展的新趋势,并被很多国家运用于国家治理体系。参与式民主强调实行广泛的直接民主,扩大民主的范围,让更多的人能够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该理论所强调的重视公民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这一理念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核心价值追求具有一定的相通性和契合点,对于当前中国推动政治改革,加快发展基层民主,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一定的理论借鉴和实践启示。

一、参与式民主理论概述

参与式民主理论产生于1970年前后的西方,那时多数国家发生了社会动乱,且范围较广、规模较大,为弥补代议制民主因自身弊端导致的严峻危机,该理论被提出来替代原方案。作为一种新的民主设计,它主张人们积极参与公共事务的决策、执行和管理,而不是仅仅参与有限的、形式民主的选举活动。该理论强调和信奉的“参与”与一般意义上的“政治参与”概念有所不同,它强调人们在不受外力干扰的基础上,按照自己的意愿亲自且直接参与,唯有在多数公众都介入参与的环境中,民主本身所倡导的基本价值才有可能被践行,并得以实现。

参与式民主这一概念,是由美国学者阿诺德·考夫曼首次提出的,并在基层民主领域被广泛运用。但最早精确、系统阐释参与式民主理论的是美国政治学家卡罗尔·佩特曼。他指出,代议制民主存在弊端,体现为该民主安排主要是领导者或精英们在定期、自由的选举活动中,通过竞争获取选票[1]12-13。通过这种制度安排或政治形式取得管理国家或公共事务的权力,一旦选举结束,人民参与政治活动不再被关注或重视,该民主安排注重民主程序、形式等外在方面,却忽视了民主关于人的要素,或者说关于人的参与价值或尊严这一最本质的内涵。在他看来,参与式民主是人们扩大对自己生活控制的一种方式。巴伯是参与式民主理论的又一代表人物,他认为自由主义民主会引发一系列严重的问题,它割裂了传统个人和社会两者之间维系的纽带。他还将该理论扩展到社会的各个领域,但也指出参与式民主虽然主张公民直接参与,而对无需公民参与直接管理的领域和事务,或者与其切身利益牵涉不大的决策,则由代议制民主所产生的政府或公共权力实施管理。以他的观点,参与式民主也不完全否定代议制民主的意义和作用,两者相互补充[2]146。

参与式民主理论认为,民主的原则和方法不仅仅用于政治领域,也应该广泛运用于经济、社会等非政治领域。马克思主义认为,在社会中,不同层面、不同领域,民主都应该被广泛使用。由此可见,马克思主义对民主概念的理解与参与式民主理论有相通之处[3]56-57。参与式民主理论主张将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有效统筹,即基于国家政治层面的代议制民主,着力扩大直接民主的有效范围。该主张同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强调建构的社会民主政治形式具有共通性。

马克思主义民主观认为,民主具有阶级性。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而资本主义的民主最终是为了维护其统治制度。民主的阶级性特征决定了民主价值实现的目标必然不同。因此,与西方资本主义为缓和社会矛盾,实行形式上的平等参与而被动执行的参与式民主不同,社会主义倡导的参与式民主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实现的民主范式。两类“参与式民主”具有实质和目标上的显著差异性。诚然,民主作为一种政治文明,抛开政治体制和阶级局限,西方资本主义倡导的参与式民主在民主的参与范围、实现形式等方面对我们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也具有一定的参考或借鉴价值。参与式民主理论起源于资本主义社会,但不等于专属于资本主义社会。参与式民主作为一种民主形式,在不同阶级社会名称相同,但所蕴含的内涵、目标、动机等却差别很大。

国内学界对于参与式民主理论的研究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目前对该理论的认识逐渐由模糊转变为清晰。尽管如此,国内对于该理论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系统性和全面性尚欠缺,更多的是一些观宏阐述、地方性实践。在社会转型加快、公民参与需求日益增长以及深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对一些关系我国民主制度体系构建和完善的重要组织,如高校的民主建设、内部治理关注不够,而这正是本文研究的价值及探究的动力。

二、高校内部治理面临的现实困境

高校是以知识为中心的组织体系,作为生产和传播知识的主体——教师,其作用发挥对于高等教育发展至关重要。特别是在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的背景下,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实现高等教育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由规模发展向注重质量转变,关键在于处于基层的教师群体。基于学科优先和学术导向,对学科建设、专业发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具有直接推动作用的教师们,其参与学校治理的情况将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学校发展的质量和水平。拥有文化资本优势的教师理应在大学内部治理中拥有发言权和主导权,但行政管理部门掌握的社会资本处于优势地位,导致教师主体地位彰显不够,不能有效发挥作用。治理的参与机会不均等、权力配置不均衡、参与环境养成不充分等因素制约了教师参与大学内部治理[4]82-88。据调查显示,高校教师的治理权力总体处于中下水平,其权力实现由高到低依次为知情权、建议权、监督权、决策权[5]68-74。长期以来,受管理体制的影响,高校具有鲜明的科层制特征,囿于传统的集权制惯性,有些高校对大学的组织特性、治理内涵认识不够到位,甚至模糊不清,往往过度依赖行政手段和行政方式推进学校管理,并且已经形成了较为明显的固有认识,认为管理队伍和教师队伍具有较为明显的职责分界,普通教师参与学校治理可有可无或无足轻重。同时,受市场经济的影响,“经营”的观念潜移默化地植入高校领导的意识,有的高校领导忽视了民主管理和师生作用的发挥,存在“群众不如干部”“群众要服从管理”的思想,主观认为教职工的参政议政能力不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缺乏建设性,没有把学校的前途与教职工的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缺乏常态化民主管理和联系服务群众机制[6]28-30。虽然囿于教代会等民主形式的实现需要,一定程度上存在为“民主”而“民主”的现象。往往以组织层面的权力代表部分人的利益与诉求,但实际上却很难体现每个人的利益、诉求以及发展愿望[7]20-24。这种对治理结构内涵的认识,仍然停留在自上而下的管理范畴,而非双向互动的治理要求。这显然与现代大学治理结构要求的构建充满活力、多元参与、内外共治的体制机制是不相符的。因此,教师作为利益相关者在参与学校治理时主体地位缺失,参与共同治理渠道和条件不足的情况下,一旦诉求和利益难以达成,易偏离常态,采取利用教育环节抒泄情绪、借助新兴媒体散播意愿、发起群体事件施压维权、转移职业重心另谋发展等方式进行回应[8]45-49。如2013 年重庆某高校试图在教代会通过新的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而教代会组成人员一线教师偏少,导致广大教师参与不足、诉求表达不畅,由此引发数百名教师集体维权。

随着社会力量的不断强大,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意识也日益提高,作为多元主体,他们需要被赋予平等参与的机会和参与决策的权力[9]71-79。大学具有学术性和社会性的显著特点[10]47-50,从社会性角度看,只有提高教职工的参与效能感,使他们从旁观者变为参与者,才能切实提升公共政策的绩效,改进公共事务治理的效果。但实际上,在教职工参与高校内部治理上,高校往往把他们当作“治理场域”的局外人,至多在科研、教学等学术方面稍有照应。在诸如学校规划、后勤服务等方面,基层既缺少有效参与的机会和权利,也缺乏利益表达的渠道和途径,参与感不足甚至缺失,导致校内各群体无法就组织目标的实现达成共识。民主性治理是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的基本原则之一,这就要尊重利益相关主体平等参与治理的权力[11]5-10,59。平等、协商、责任、共享是治理的主要价值诉求[12]2-4。现代大学内部治理是一个多向互动的管理过程,高校要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对组织与管理进行改造,借鉴参与式民主理论,创造良好的治理氛围和条件,解决好教职工参与治理的广度和深度问题,体现其参与治理的本体意义,使全体成员都成为组织发展的共同体和参与者,释放参与办学的活力,以维持组织体系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更好支撑组织目标的实现。

三、参与式民主理论在高校内部治理中的重要价值和意义

(一)从我国民主政治发展要求看,参与式民主对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体系提供了借鉴

参与式民主理论的实践思路为推进更高水平的民主运作提供了条件,其扩大基层社会的参与形式与当前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渐进路径具有共通性[13]83-89。对于一种民主理论而言,在中国语境下,该理论所主张的民主参与范围、实现形式等与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实现方式具有耦合性。长期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发展基层直接民主。如,在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中央就决定,在保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常设机关成为人民权力机关的基础上,要逐步在基层政权和基层社会生活中实现人民的直接民主[14]。党的十八大提出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重要形式的论断[15]。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要推进基层协商,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着力推进基层直接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16]。关于党中央提出的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与参与式民主的关系,目前,国内学界普遍认为协商民主理论与参与式民主理论有着紧密的联系,协商民主理论是对参与式民主理论的一种新发展,延续了参与式民主理论中公民积极有序参与的理论内核。经梳理,主要有以下3种观点:一是协商民主理论是参与式民主理论的组成部分;二是协商民主理论是对参与式民主理论的继承和发展;三是协商民主理论与参与式民主理论属于同一理论流派[17]91-92。可见,参与式民主理论与我国发展协商民主的内涵和要求具有较高的契合度,对于推动我国基层民主建设能够提供良好的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高校的权力来自于人民授权,高校领导的本质是保证广大师生当家作主[18]89-92。当前,高等教育已进入大众化阶段,这使得高校涵盖的人员数量日益庞大。发展基层民主政治,重视和加强高校民主建设至关重要。高校民主管理,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理论的重要内容,是作为高校重要主体的师生,以主人翁的身份,以平等、自由、自主的方式,在有关法律法规框架下,通过有效形式或载体,依法参与与自身利益相关的学校事务的工作,并对决策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的管理方式。高校作为我国的基层组织和重要社会肌体,既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重要领域,也是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重要力量。正如前述所言,大学除了具有学术性,还具有社会性的显著特点。这些特点促使高校教职工形成了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政治责任感,以及独立思考的意识和能力,对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自身肩负的使命有着较为深刻地认识,具有较为强烈的政治参与意识和渴望。他们希望从旁观者转变为参与者,通过民主参与的形式使自己从大学治理的“局外人”转变为“局内人”,实现对大学政治生活的直接参与,而不再仅仅局限于“学术”身份。在推动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参与式民主为推进高校治理现代化注入了活力。按照马克思主义民主观,将参与式民主理论所蕴含的价值和理念吸收到高校内部治理制度的建设之中,对于落实教职工的民主参与机制,最大范围、最大限度地实现民主管理,保障广大教职工的基本权利,确保学校内部治理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推动大学内部的科学决策、民主管理和善治,实现各利益相关者利益的最大公约数[19]5-10,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重要意义,符合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强调建构的社会民主政治形式。

(二)从满足基层多元利益诉求看,参与式民主有利于教职工合法权益的实现

民主管理的最终目的就是要使更多人的利益得到实现和维护。参与式民主理论强调,利益变化是基层参与式民主的发生基础与发展动力[20]154-158。在计划经济时代,由于利益关系简单,利益分配单一,人们很少主动通过参与基层民主政治活动去表达利益诉求,对基层民主政治活动的参与往往表现为被动性特征。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基层社会利益关系越来越分化,诉求越来越多元,选择越来越多样,以追求个人利益为中心,通过有效形式或载体去维护和争取自身正当利益、合法权益成为人们的心理诉求。受利益支配的影响,他们参与基层民主的实践活动意愿越来越强烈,而且变得更为成熟、理性。同时,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利益格局正面临着深刻的调整。在这一背景下,公共或集体利益不再是个体或者局部利益的简单相加,而是各方面利益相互协调、统一的结果。因此,既要实现公共或集体利益,又要满足个人利益诉求,就必须让利益主体有序参与其中,通过民主协商的形式互相调和、达成共识,并进行利益的统筹分配,实现公共或集体和个人利益的最优契合。

高校作为我国社会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与其他组织不同的典型特征。一是该群体的组成主体——教职工受教育程度普遍较高,他们是所有社会阶层中对政治参与的积极性和能力相对最高的,具有较强的民主观念和维权意识,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意愿较为强烈;二是高校内部利益内容和形式呈现多样化,利益多元化促使教职工利益意识被不断催醒和强化,在利益原则被普遍认可的情形下,个体参与治理的动力越来越强。他们想在参与内部决策中实现对自身息息相关事物的控制,渴望通过对权力的行使来达成或者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抑或通过参与学校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使自己的合法主张和利益诉求在学校行政决策过程中受到重视、得以体现,实现自身的民主权利和利益维护,并在参与决策和管理中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教师是高校生存和发展的第一资源和关键主体,其重要性不言而喻。高校在推进学校治理时,必须充分关注教职工的利益诉求,同时重视各利益主体的利益协调,通过利益的协调、满足提高教职工对组织的信任感、忠诚度、认同感。如果教职工因为参与治理角色缺失,而导致合法诉求无法得到正常表达,或者利益冲突无法得到及时调和,极易产生不满情绪,给校园的安全稳定造成负面影响。公民参与是维护公民利益的重要工具。因此,在高校中实施参与式民主这一民主管理形式,有利于保障广大教职工的基本权利,着力提高他们的参与意识,有效调动他们参与学校内部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真正平等参与学校各项事务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调解多元利益诉求,缓解甚至避免利益冲突,构建和谐稳定的校园秩序,提升广大教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从党的群众路线价值取向看,参与式民主符合党密切联系群众的实践要求

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推进,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21]。群众路线注重人的价值,强调一切为了人民,一切向人民负责。从党的执政历史看,群众路线更多地是对干部的作风要求,而对此制度设计相对不足。如果不把群众路线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上升为“法定”层面,在执行上必然会存在主观性,党的执政地位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将无法得到有效保证。脱离群众危险是我们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党面临的“四大危险”的尖锐性和严峻性,并强调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对脱离群众危险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可见,群众路线如果得不到有效贯彻,必然会危及我们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也必然会损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必须从制度上解决与群众的联系问题。这种制度安排即民主程序,它使政治领导人走群众路线变成一种自觉的行为,而不再是外部的号召”[22]5-14。群众路线与民主两者看似有区别,但实际上存在着紧密的联系。群众路线是民主的价值和理念的重要体现和实践形式[23]4-7,群众路线与参与式民主之间,在基本价值取向上吻合,在基本主张上相互补充,形成一种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完美的公共决策模式和良善的政治形态[23]4-7。参与式民主为群众路线的生动实践和贯彻执行注入了重要动力,并为推动群众路线的制度化常态化构建了载体、提供了保障。

现代管理学理论越来越将价值基点放在个人身上而非组织上,这在理论上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群众路线形成了系统性的高度契合[24]54-56。基于内涵式发展,高等教育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如何激发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一条鲜活的经验,即要全心全意依靠广大教职工,把群众路线融入到办学理念的践行、办学目标的实施、办学举措的落实,着力激发各方面的办学活力。但从现有组织特性来看,由于历史原因,高校相对而言仍是一个科层制组织,难以避免地存在组织本位与个人本位之间的博弈。在高校内部治理中,基于科层制组织惯性,管理者为了实现组织目标,通常过于关注目标本身和组织效率,而忽视了教育发展的内在规律,师生往往成为组织目标实现的手段,而非参与的主体,基层参与的机制不完善。科层制作为一种理性化组织制度,有利于提高组织发展的效率,但也有无法避免的不足。“大学自治、学术自由”是现代大学崇尚和遵循的核心理念,这种自治和自由,呼唤的是让教职工回归到治理的主体上来,尊重其主人翁地位,遵循教育和学术规律,着力避免教育管理、资源配置、学术事务的行政化,使高校领导作出的任何决策都要站稳群众立场,把群众答不答应、需不需要作为施政价值的判断标准。高校任何政策的出台,都应该体现大学固有的价值和精神,而这种价值和精神的呈现和彰显都离不开教职工的广泛参与。基于我国高等教育体制,完善高校内部治理体系,践行群众路线将能有效消解科层制存在的缺陷,使教职工增强自我效能感,更加积极地参与高校内部事务管理。按照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要求,大学内部治理主要围绕大学自治、依法治校、民主管理等问题展开,而贯穿其中的关键要义和价值主线即如何坚持民主治校,发挥教职工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坚持走群众路线,使高校内部治理更适应实际。高校领导必须坚持和站稳群众路线这个立场,基于参与式民主,在内部治理上实现组织成员的广泛参与,践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方法论,注重基层导向,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把教职工的诉求和意见作为施政的理念导向和价值判断,使“想师生之所想、急师生之所急”成为一种治理形态,形成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双向有效互动,让基层的声音得到聆听、诉求得到回应、意见得到吸纳,寻求上下契合点,提高决策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更好实现群众诉求、公共利益,维护最广大师生的根本利益。

四、参与式民主理论视域下高校内部治理完善和发展的路径

现代大学内部治理结构是高校为实现其发展理念和奋斗目标而对内部基本权力进行的结构化配置,使各利益主体达成权力平衡的治理体系。从权力结构看,高校内部基本权力主要包括政治、行政、学术、民主等4 种权力。在推进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背景下,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是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有效途径和内在要求,要求各权力主体既要发挥自身应有作用,也要相互协调、注重协商、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学校事业发展。教职工作为高校主体,是参与内部治理不可或缺的重要基层群体,是高校民主治校的重要推动力量。因此,完善高校内部治理必须发扬民主,注重民主设计,鼓励和引导广大教职工有序参与治理活动。

影响基层参与式民主发展的,主要涉及民众的参与心理、参与模式以及组织的参与制度、文化等因素。要推动高校内部治理不断完善和发展,从影响基层参与式民主发展的因素考虑,必须从参与条件、参与主体、参与文化、参与制度等四个维度去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的民主设计。

(一)参与条件:要确保教职工参与的主体地位及渠道

良好的参与条件是推动参与式民主实施的前提。参与式民主作为一种自下而上的政治活动,需要明确其参与地位和路径,才能使参与的合法性、实效性得以维护。要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就必须尊重和强化教职工的参与地位,顺畅参与渠道,丰富参与形式。

要强化教职工在学校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大学内部治理体系,着力为教职工的参与提供政治保障,特别是领导层面要对公众的政治参与有全面、理性的认识,将组织成员广泛参与学校政治活动当作听取民声民意、获取基层实情、完善发展决策的重要契机和主要途径。要把落实教职工的学校治理地位和治理作用,作为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形式的内在要求,作为坚持人民当家作主的实践要求,作为践行群众路线的机制贯穿于办学治校全过程、各方面,推动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在基层有效发展,牢牢坚持和贯彻落实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方针,尊重广大教职工在办学治校中的主体地位,为其独立行使权力营造良好的环境,充分彰显人的参与价值和尊严。

要不断丰富教职工参与治理的途径、形式。建立健全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确保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各项权利得到落实,进一步优化内部基本权力配置,使教职工既有效参与包括政治、行政、学术等权力的运行,实现决策内部成员的广泛参与,也对这些权力形成有效制衡,使教职工的民主参与更实、更真、更见效。通过途径、载体和形式的丰富发展和健全完善,持续激发教职工的参与意识和参与行为,不断扩大其政治参与的范围、方式和内容,着力实现民主的本义以及人的目的性。

要创新工作载体和方式。主动适应新形势对参与政治活动变革的催动和参与主体行为习惯的变化,从有利于教职工参与学校治理着手,不断推进参与活动创新。要改进参与手段,主动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树立互联网思维,创新互联网时代工作机制,推动工作信息化,发挥电子民主的优势,善于运用互联网来开展工作,实现网络政治参与,拉近教职工与学校领导、职能部门的沟通距离,做到群众呼声随时倾听、群众困难随时解决,着力缩短从提出问题到解决问题的时间,让监督变得更加透明,上下沟通和协调变得更加顺畅,群众诉求进展跟进变得更加及时,不断提高教职工参与治理的获得感、满意度、积极性。

(二)参与主体:要提高教职工参与治理的意识和能力

人作为参与主体是参与治理的关键因素。加强校园治理,就必须使参与主体具有积极的参与意识、较强的参与能力。要增强教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重视培养教职工对参与学校治理工作的价值认同和身份认同,引导教职工树立主体意识,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把参与学校治理作为推动学校事业发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增强参与治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要提高教职工参与治理的能力。教职工的参与能力是保障其有效参与学校治理的前提,是实现高校内部治理民主化的基础。一方面教职工要主动提高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能力,加强民主知识学习,提升民主参与技能,加强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客观、准确地向学校或职能部门反映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学校要加强校情通报,定时或不定时组织教职工深入了解校情,扩大教职工的知情权,通过召开校情通报会、专题报告会、座谈会,组织教职工或教职工代表深入一线调研学习等形式,让教职工能更好地、全方位地了解、掌握学校当前的重点任务和中心工作,以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使教职工在参与学校治理活动中不盲目、有方向,能围绕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提出具有一定代表性、可行性、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

(三)参与文化:要形成参与型的校园治理环境和氛围

实施参与式民主能够使公民始终对权力行使保持参与感、对权力中心保持亲近感,有利于公民提高政治认同感和归属感,培育对公共事务的关注度以及决策的参与度,推动基层民主良性循环发展。在中国语境下,实施参与式民主也是对我国人民当家作主这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本质和核心的坚持与发展。因此,要着力发展参与式民主,保持公民参与政治活动的持久性,就必须营造参与型基层政治文化,构建良好的基层群众自治政治生态。

文化蕴含着更基本、更深层、更持久的力量。良性政治文化强调、注重的理念和价值在于始终保持个体之间政治上的平等,个人或局部与国家或集体之间良好的义务关系。参与是参与式民主的逻辑起点[25]69-74,只有崇尚参与、鼓励参与,才能培育公民的政治兴趣和政治能力,增强参与的积极性,使公民参与成为一种治理习惯。

作为一个现代公民,应该具有现代民主理念,参与的政治行为应该表现出理性特征。要培养现代公民意识,形成教职工有序参与校园民主政治的机制,不断培厚参与文化的土壤和养分,使之催动教职工形成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实现现代参与理念深入人心,激励广大教职工把有序参与学校内部治理作为融入学校的一种公共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并在民主实践中淬炼成既有权利意识又有责任自觉的现代公民。

要着力培育民主制度文化,使教师对公共生活有追求,形成具有现代理念的理性政治行为,对组织、集体始终抱着一种情怀,而不是仅仅局限于一味地追求个人利益。提升自治层次,推动公共意志得到充分体现和表达,在有序参与学校公共生活中增强集体感、提升获得感。

要加强宣传引导,鼓励教职工参与校园政治生活,激发他们的参与热情,通过思想自觉推动形成行动自觉,认真、积极参与民主政治活动。同时,要注重宣传形式,坚持线上线下有机结合,既通过专题培训、主题讲座、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又充分利用新媒体推送生动活泼、内容丰富、易于传播的宣传知识,促使教职工把有序参与校园民主政治活动作为一种生活方式、处世态度。

总之,就是要通过培育参与型的民主政治文化,不断构建良好的校园治理环境,使学校领导、职能部门、广大教职工进一步深化民主意识,坚持参与型治理文化,树立民主治校思维,为推进参与式民主在基层生动实践创造有利条件和良好氛围。

(四)参与制度:要健全完善内部治理制度体系

参与制度作为参与式民主静态构成中的关键部分,是参与式民主内容的高度凝练和概括[27]。参与式民主作为一种自下而上的公众参与机制,无论是为避免产生付诸参与行为的主观性、随意性,还是为确保基层民众参与的有序性、广泛性,都需要规范、科学的参与制度来支撑和维护。因此,必须建立健全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治理的规章制度。在坚持精英治校与重视共同参与的基础上,通过内部治理制度体系的构建和完善,建立健全学校上下深度对话、和谐互动、平等协商的共同参与机制,把教职工参与学校治理的地位以法理形式固定下来。

要根据学校自身实际,完善治理规则设计,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推动教职工的政治参与由动员型向自主型转变,着力解决长期形成的教职工“参而不决”或“重参轻决”的治理问题,为提高参与主体民主意识、政治兴趣,提升学校民主管理水平,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提供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

要建立学校治理运行督导机制,建立代表测评、第三方参评等多主体督导评估制度,通过科学、系统的评估有效反映学校治理的运行状况,达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的目的,使教职工的参与形式不断完善、参与内容不断拓展、参与途径不断便捷、参与效果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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