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不定时工作制的缺陷及其完善
2021-01-02周玥
全国流通经济 2021年3期
周 玥
(中央财经大学,北京 100081)
一、问题的提出
在第二次工业革命背景下,国际劳工组织第一届会议的主题之一是“劳动者每天工作8小时”,这是这次大规模劳工运动的革命性成果,也成为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乃至今日世界各国劳动者工作时间的基本标尺[1]。但在过去的几十年间,由于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和新兴产业的发展,劳动关系呈现明显的全球化发展趋势,在此背景之下,现代社会的工作方式不断改变,发达国家爆发了对工作时间的多样化实践探索方式[2]。我国在改革开放以来的40多年内,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传统的标准工时制度失去了过去在很多地方的统治地位,灵活多样的特殊工时制度逐渐成为一种流行趋势。
特殊工时制度弥补了标准工时制度严格死板的缺陷,但在我国当前的时代背景下也面临着很大的挑战。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利用不定时工作制压榨和剥削劳动者,逃避加班费,过度安排工作任务,导致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受到损害。随着脑力劳动者群体的过劳问题日益凸显,以互联网企业为代表的用人单位掀起的“996”工作制模式引发了社会的激烈讨论。所谓“996”,就是早上9点上班,晚上9点下班,一周工作6天。这是我国当前加班文化盛行下的一个典型缩影,程序员、电商平台工作者、传媒工作者、医生、律师、老师等越来越多的行业工作者消耗自己的健康去加班,因为过劳工作猝死的悲剧也频频发生。本文将从不定时工作制的制定依据和适用范围出发,结合当下盛行的加班文化,对我国不定时工作制的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完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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