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对策
2021-01-02李本荣叶伟邹依莲
区域治理 2021年27期
李本荣,叶伟,邹依莲
1.荆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2.漳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3.荆门市生态环境局掇刀分局
一、荆门市VOCs污染防治现状
经调研,荆门市中心城区共有产生挥发性有机物(VOCs)企业88家,VOCs重点排放企业(年产生量超过10吨)有52家(东宝区16家、掇刀区36家)。2020年,荆门市中心城区VOCs年排放强度达到343.5吨/平方公里,远高于周边市州,是襄阳(87.5吨/平方公里)的3.9倍、宜昌(249.5吨/平方公里)的1.4倍、荆州(227.2吨/平方公里)的1.5倍,随州(67.1吨/平方公里)的5.1倍。2019年以来,荆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组织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浓度走航监测60余次,共发现VOCs浓度≥200微克/立方米的高值点213处,其中超1000微克/立方米的高值点76处。
相对于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控制,VOCs因管理基础薄弱,已经成为荆门市大气环境管理的短板。
荆门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显示,近年来荆门市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逐年增加,分别为75天(2017年)、98天(2018年)、136天(2019年),臭氧超标导致的污染天数在总污染天数中的占比分别为8.2%、11.4%、30.7%,对优良率影响巨大。VOCs排放及其引发的恶臭异味问题,导致城东城南区域群众投诉率偏高。
二、VOCs污染防治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荆门市中心城区VOCs重点排放企业的实地调研,VOCs污染防治存在的问题主要为源头管控、生产环节、末端管理三个方面。
(一)源头管控把关不严
为促进经济发展,部分地区在企业进入园区时简化审批手续,对企业环保相关手续把关不严,部分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未按要求配套建设或未建设,企业入驻门槛过低,长期“带病”生产。……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