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驱动下的政府数据开放:过程、困境与路径
2021-01-02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郑满玲
区域治理 2021年2期
关键词:信息
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郑满玲
一、政府数据开放(Open Government Data)
关于政府开放数据的定义,目前尚未有统一的标准,国内学者从不同的维度进行探析。沈亚平等(2014)将其定义为一种物理符号,这种符号运载着关于公共利益的各类事实,由国家机关和具备公共管理职能的社会组织经合法程序将数据信息进行公开于公众。[5]刘晓洋(2016)将政府数据公开分为“以政府为中心”和“以公民为中心”两个阶段,。[6]汪雷等(2017)对政府数据开放的解读把关键点放在了数据的开放共享上,重点强调数据在政府对其进行挖掘、开发、利用时所带动经济价值、社会价值的激发。他认为政府数据开放的实施过程是这样的:在大数据背景下,政府借助网络平台,依靠相关技术手段,将政府原有数据向社会公共公开,以便社会对数据进行挖掘、利用创造价值,进而推进政府数据的增值和再开发。[7]
二、政府数据开放过程周期
(一)政府数据的形成、加工
数据的形成、加工,是政府数据开放的首要步骤。黄如花等(2018)将这一阶段分为:(1)数据创建。政府部门对日常业务产生数据进行质量、内容、准确性的严格筛选;(2)数据采集。对数据类目、数据格式等加以规范组织,进行数据存储与发布。[8]才世杰等(2017)注重数据的风险防范。收集与生产阶段需进行身份验证,更新与储存阶段需构建安全防护系统。[9]政府在数据的形成中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要学会在鱼目混珠的信息中学会如何筛选出所需信息,在数据加工时应运用技术创新提高效率,政府要扮演好信息处理者的角色和职责,为数据开放的后续过程有序、有效进行做好基底建设。……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