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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澧与其门人的3本《孝经》研究著述

2020-12-26张纹华

安康学院学报 2020年3期
关键词:孝经曾子陈氏

张纹华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文法学院,广东 茂名 525000)

1862年,学海堂学长陈澧(1810—1882)从《十七史》 《太平御览》 《说文解字》 《困学纪闻》等著述中摘录58条,稍做注解,撰写《孝经纪事》。因此,《孝经纪事》殊非陈氏疏解《孝经》的著述。没有具体撰写时间的《孝经集证》10卷,是陈澧门人桂文灿(1823—1884)撰写的著述,桂氏以《孝经》每两篇为1卷,以征引《白虎通义》《礼记》 《左氏春秋》 《论语》等解释《孝经》,著《孝经集证》。1926—1927年,陈澧门人陈伯陶(1855—1930)撰写《孝经说》3卷,是近代广东《孝经》研究的压轴之著。以上3本《孝经》研究著述,其研究内容有异,但都旨在维护《孝经》的正统地位,典型反映学海堂人的治学特征,成为近代广东《孝经》研究学史上的重要著述。

一、研究主旨

无论是陈澧旨在使后人知晓《孝经》不唯科举考试题目,桂文灿旨在呈现前人疏解的《孝经》名物、义理,还是陈伯陶申明曾子、子思、孟子与《孝经》的关系,他们研究《孝经》都是旨在维护《孝经》的传统、正统地位。

(一)陈澧旨在使后人知晓《孝经》不唯科举考试的题目

陈氏撰写《孝经纪事》,旨在使后人知晓《孝经》为不可不读而不徒为考试题目而已。“近年考试,功令增《孝经》论,盖欲天下人人读之。此所以顺天下也,自功令颁布以来,不知天下果人人读之与?其读者视为圣人教人之书与?抑但视为考试题目与?而世俗之人方取浮屠道士之语写刻传布,以为可以劝善戒恶而不行求之圣人之书,非所谓好仁。不好学其蔽也愚与?澧既刻《孝经》唐石台本,又刻开成石经本,乃抄十七史中论说《孝经》之事若干条修为一帙以缀后,将来有续抄者更当增入之,欲以此为续《孝经》者劝,使知其不可不读而不徒为考试题目而已也。”[1]92

(二)桂文灿旨在让后人了解《孝经》的名物、义理

桂氏《孝经集证》属于其遗著之一,没有《序》 《跋》等,由《孝经》20篇10卷组成。广征博引,罕有兼下已意,是桂氏的撰写特点,故笔者以为,如果说,陈澧是从经史子集中摘录前人研习《孝经》之事,让后人知晓《孝经》不唯科举考试之题目,那么,门人桂氏是通过广征博引疏解《孝经》,让后人了解《孝经》之名物与义理。

(三)陈伯陶旨在申明曾子、子思、孟子与《孝经》的关系

1926年陈伯陶以73岁高龄开始撰写《孝经说》,广东已经进入后经学时代。故其著述之撰写主旨,正如南海区大典在《孝经说后序》中所言,一是揭先圣传救世之旨;二是序曾子、子思、孟子诸贤之学,本先圣以黜墨氏,而于近代非孝无亲尤为深恶而痛绝;三是以为经学不明,异学斯炽。孟氏言经正则庶民兴,斯无邪慝。明古圣贤垂教之旨,庶邪说暴行或少戢其风。

二、研究内容

陈澧摘录前人研习《孝经》的事迹,桂文灿集解《孝经》名物、义理,陈伯陶以上、中、下3卷申明《孝经》与《春秋》、曾子学行、孟子辟杨墨的关系,构成陈氏师徒3人《孝经》研究的主要内容。

(一)陈澧摘录前人与《孝经》的事迹

1.《孝经》之用

《孝经纪事》13、32、33、49、56条等,陈氏摘引《南齐书》 《从政遗规》 《北史》 《后汉书循吏仇览传》 《隋书儒林何妥传》,指出“政在《孝经》”。陈氏于13条的注解云:“条此条以见《孝经》即政事。”[1]94陈氏将原注云:“内官能如此,见大识体”[1]101附于56条之后。

《孝经纪事》18、19、20、21条等,陈氏摘引《陈书徐陵传子份》 《南史文学岑之敬传》 《南史隐逸顾欢传》,指出遇到疾病当读《孝经》。陈氏在18条注解云:“采此条以诱俗人。下三条同。”[1]94

《孝经纪事》17、51条等,陈氏摘引《陈书徐陵传》 《太平御览》,指出士人当读《孝经》。陈氏注解云:“条此条以见赏者当读《孝经》。”[1]94“采此条以见经学必以《孝经》为先。”[1]99

2.习《孝经》之士人、帝王

《孝经纪事》 2、3、4、6、9、11、12 条等,陈氏摘引《汉书艺文志》 《汉书疏广传》 《后汉书荀爽传》 《晋书皇甫谧传》 《南齐书张敬儿传》《南齐书王俭传》,指出长孙氏、江翁、疏广、荀爽、皇甫谧、张敬儿、王俭等士人习《孝经》。陈氏在4、9、11条中注解云:“采此条以见人人皆当读《孝经》。”[1]93“采此条以见终身不可离《孝经》。”[1]93“采此条亦见武人当讲《孝经》。”[1]100

《孝经纪事》 5、7、8、10、37、38、39、40、54条等,陈氏摘引《后汉书儒林传》 《晋书刘超传》 《晋书车允传》 《晋书何承天传》 《新唐书》《新唐书玄宗本纪》 《新唐书礼乐志》 《新唐书选举志》 《直斋书录解题》,指出汉明帝下令通《孝经》,恭帝、孝武帝习《孝经》,何承天向皇太子讲《孝经》,帝王诏天下民间家藏《孝经》一本,天宝三载诏天下家藏《孝经》,太宗召孔颖达讲《孝经》,兼通《孝经》,唐玄宗注《孝经》一卷。

3.朱熹释《孝经》最佳

《孝经纪事》5,陈氏摘引《朱子文集》,指出朱熹释《孝经》最佳。朱熹在《南康任示俗》中云:“《孝经》云:‘用天之道,因地之利。’谓依时及节耕种田土。‘谨身节用’这人。天所,谨身,认罪服法作非违,不犯刑宪;节用,谓省使俭用,不妄耗费。‘以养父母。’人能行此三句之事,则身安力足,有以事养其父母,使其父母安稳快乐。‘此庶人之孝也。’庶人,谓百姓也。能行此上四句之事,方是孝顺,虽是父母不存,亦须如此,方能保守父母产业,不至破坏,乃为孝顺。若父母生存,不能事养;父母亡殁,不能保守,便是不孝之人,天所不容,地所不载,幽为鬼神所责,明为官法所诛,不可不深戒也。”陈氏注解云:“此条最佳。”[1]100因此,陈氏将此条置于《东塾读书记》。

(二)桂文灿集解《孝经》的名物与义理

1.集解《孝经》名物

桂氏将《开宗明义章》分为11条,首条为“仲尼居”。桂氏征引《白虎通义姓名篇》释“尼”,“孔子首类尼山,盖中低而四旁高,如屋宇之反”。征引《说文》释“居”为“闲居”,“《考证》曰:‘仲尼凥,凥谓闲居’”[2]531。次条为“曾子侍”,桂氏征引《史记仲尼弟子列传》释“曾子”,“曾参,南武城人,字子与,少孔子四十六岁,孔子以为能通孝道,故授之业,作《孝经》,死于鲁”[1]531。除“死于鲁”以外,桂氏征引与前述之陈氏《孝经纪事》首条相同。第5条为“曾子避席曰:‘参不敏,何足以知之。’”桂氏征引《小戴曲礼》释与师长相处的礼节,“侍坐于先生,先生问焉,终则对。请业则起,请益则起。父诏无诺,先生诏无诺,唯而起”[1]533。

2.集解《孝经》义理

桂氏《开宗明义章》第3条为“先王有至德要道以顺天下”,桂氏征引《檀弓篇》 《王制篇》《乐记篇》 《祭统篇》 《中庸》 《婚义篇》 《左氏传》 《国语》等释“顺”,赋予“顺”孝、乐、礼、孝等内涵,将其作为实现人伦道德的重要目标。“《小戴檀弓下篇》云:‘节丧,顺变也。’”“《王制篇》云:‘宗庙有不顺者为不孝,不孝者君绌以爵。’”“《乐记篇》云:‘乐极和,礼极顺,内和而外顺。’又云:‘乐在族长乡里之中,长幼同听之,则莫不和顺。’”“《祭统篇》云:‘贤者之祭也,必受其福,非世所谓福也。福者,备也。备者,百顺之名。无所不顺之谓备,言内尽于己而外顺于道也。忠臣以事其君,孝子以顺其亲,其本一也。上则顺于鬼,外则顺于君长,内则以孝于亲,如此之谓备。唯贤者能备,能备然后能祭,是故贤者之祭也。致其诚信,与其忠敬,奉之以物,道之以礼,安之以乐,参之以时,为荐之而已矣,不求其为孝子之心也。祭者所以追养继孝也,孝者,畜也。顺于道不逆于伦,是之谓畜。’”“《中庸》云:《诗》曰:‘妻子好合,如鼓琴瑟。兄弟既翕,如乐且湛。宜尔室家,乐尔妻帑。’子曰:‘父母其顺矣乎。’”“《左氏昭二十八年传》云:‘慈和遍服曰顺。’杜《注》云:‘唯顺,故天下遍服。’”“《国语周语》云以顺及天下。”“《晋语一》云:‘敬顺所安为孝。’”《晋语二》云:“在因民而顺之。”在此基础上,桂氏征引《新语》释“先王有至德要道以顺天下”之义,“陆贾《新语》云:‘孔子曰有至德要道以顺天下,言德行而其下顺之矣’”[2]533。

桂氏《开宗明义章》第6条为“子曰:‘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桂氏征引《大戴曾子大孝篇》 《小戴祭义篇》 《中庸》 《论语学而篇》《白虎通义》释“孝为德之本”。“《大戴曾子大孝篇》 《小戴祭义篇》并云:‘民之本教曰孝。’”“《中庸篇》云:‘立天下之大本。’郑《注》大本,《孝经》也。”“《论语学而篇》云:‘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郑康成云:‘孝为百行之本。’”“《白虎通义》云:‘孝道之美,百行之本也。’”[2]532桂氏征引《说苑》释君子有六本。“《说苑建本篇》云:‘孔子曰行身有六本,本立焉,然后为君子,立身有义矣。而孝为本,处丧有礼矣。而哀为本,战陈有队矣。而勇有本,治政有理矣。而能为本,居国有礼矣。而嗣为本,生财有时矣。而力为本。’”桂氏征引《后汉书延笃传》,释仁、孝的关系有二:一是仁、孝同源。“笃乃论之曰:观夫仁、孝之辨纷然,异端互引典文,代取事据,可谓笃论矣。夫人二致同源,总率百行,非复殊两轻重必定前后之数也。”二是孝在事亲,仁在施物。“而如欲分其大较,体而名之,则孝在事亲,仁施品物,施物则功济于时。事亲则德归于己,于己则事寡,济时则功多,推此以言仁则达矣。”三是孝是仁之本。“然物有出微而著,事有由隐而章。近取诸身则耳有听受之目,有察见之明,足有致远之劳,手有饰卫之功。功虽显外,本之者心也。远取诸物则草木之生始于萌芽,终于弥蔓,枝繁扶疏,荣叶纷缛,木虽繁蔚,致之者,根也。夫仁,人之有孝,犹四体之有心腹,枝叶之有本根也。圣人知之,故曰: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人之行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四是仁、孝各有偏,各从其称。“然体大难备,物性好偏,故所施不同,事少两兼者也,如必对其优劣,则仁以枝叶扶疏为大,孝以心体本根为先,可无讼也。或谓先孝后仁,非仲尼序回参之意,盖以为仁孝同质而生,纯体之者,则互以为称虞、舜、颜回是也。若偏而体之,则各有其目,公刘、曾参是也。夫曾、闵以孝弟引为至德,管仲以九合为仁功,未有论德不先回、参,考功不大夷吾。以此而言,各从其称者也。”[2]533-534

(三)陈伯陶申明《孝经》与《春秋》、曾子学行、孟子辟杨墨的关系

1.《孝经》与《春秋》相表里

一是孔子作《春秋》 《孝经》的原因。陈氏指出有二:一是《春秋》实为鲁作。“《春秋》为乱贼作,实为鲁作。鲁之君被弑者四,被戕者一,被逐而死于外者一,鲁史讳国恶,书薨书卒,乱贼之罪不明,故孔子以属辞比事明之。桓公弟弑兄,臣弑君者也。”[3]10二是孔子因鲁祸而作《孝经》。“今其祸乃出于父子君臣长幼之间,此夫子所深疾也,故其作《孝经》曰:‘人之行莫大于孝,孝莫大于严父,严父莫大于配天。’……然则《孝经》虽继《春秋》而作,亦为鲁作也。”[3]16-21因此,陈氏认为《古文孝经闺门章》其义与对哀公同,朱熹《孝经刊误》疑“严父配天”,非所以为天下之通训,是未审《孝经》是孔子为鲁作之故。若将《闺门章》附《广扬名章》后,通为一章,则得之矣。《闺门章》殊非伪作。

二是《春秋三传》与《春秋》 《孝经》。陈氏指出有三:一是子夏、左丘明受经孔子。“《说苑复恩篇》引子夏曰:‘《春秋》纪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父者也。’此非一日之事也,有渐以至焉。此亲闻诸孔子者也。左丘明亦受经仲尼。”[3]23-24二是《左氏传》之例与《春秋》互为表里。“左氏发其凡曰:‘凡弑君者称君,君无道也。’孔子与左丘明观于《周史》而修《春秋》,丘明因作《传》与为表里,故弑君不道者必详述之。”[3]25三是《公羊》 《谷梁》不会孔子修《春秋》之例。“《传》所称君子,盖当进断斯狱者之辞,舍药物而不自制药,亦正误用自制药,则不免于与夫弑也。语婉而严,与孔子之责盾同,非宽止也。《公羊》 《谷梁》两家皆不会斯旨。……当以《左氏传》为正。”[3]9

三是《孝经》继《春秋》而作,故特明君臣之义。陈氏指出有三,一是“君臣之义出于父子,孔子实本周公之法,固与《春秋》相表里。后之邪说暴行无君者,因而无父,非圣无法,此所以为大乱之道也。”[3]42二是一家之中至尊者父,不特子严事之,即家人亦严事之。三是严父严兄妻子臣妾,犹百姓徒役,犹庆赏于国,犹用刑罚于万民,如孔子《易序》曰:“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3]37。《易》与《孝经》虽父母并严,但又言惟父至尊,此家无二主之义。

四是《孝经王言》两篇与《春秋》相表里。陈氏征引《孝经》言明王以孝治天下与《大戴礼王言篇》后指出《孝经》王言两篇,与《春秋》实相表里。其具体内容有三:一是《孝经》明人伦以导忠孝,而王言则申天讨而诛乱贼也。二是孔子抱东周之志,及世不用,不得已而语于曾子。“参,今之君子,惟士与大夫之言之闻也,其至于君子之言者甚希矣。于乎,吾王言其不出而死乎。”[3]43三是孔子语曾子之内修七教与《孝经》言先王见教之可以化民合,其言三至又与《孝经》言明王得万国之欢心合。合观七教三至,盖即孔子所以为东周之道,即是作《春秋》之本意。

五是孔子之言与《春秋》相表里。陈氏指出有五:一是《论语》有作《左氏传》者,如“《语论》‘克己复礼为仁’用《左传》,古也有志克己复礼仁也”。二是孔门七十二之徒不以为怪,则夫子之言原与《春秋》相表里,而非有二也。《春秋》有简书,有策书,夫子修简书,以为《春秋》之经。左丘明修策书以为《春秋》之《传》。其于二书皆朝夕讲求,不问其为何人语而其言足述往往取之乘训。因此,朱熹怀疑《孝经》为后人袭《左氏传》语而作,非尽夫之言,则为误。三是孔子易礼为孝,其旨别有左丘明《传》曰“孝,礼之始也。”孝为礼始,是因孝而有礼,而礼即所以成孝。孝为德之本,孝又为礼之本。曾子之言与左丘明语同[3]49-50。四是孔子易性为义,本于子产,孔子约之而言孝曰:“则天之明,因地之义,以顺天下。”五是以其教不肃而成其政不严而治,孝所以导性之善而归于大顺。孔子易子产之言,乃穷本反始之论,见于《左氏传》。五是孔子用《左氏传》语以教门人,有约言之者,《孝经》是也,有引申推广言之者,如告颜渊问仁等,孔子虽用《左氏传》语而一经增削,即成为圣人之言。孟子曰:“孔子之谓集大成。”

2.曾子学行传授皆本于《孝经》

一是曾子作《孝经》见其学行。陈氏指出有二:一是《开宗明义章》曰:“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此见庶人曾子之孝,曾子一生即守此语。其中,陈氏指出,忠可移于君,是曾子阐明的《孝经》大义。与此同时,《孝经》言五孝,而结之曰:“故自天子至于庶人,孝无始终,而患不仅者未之有也。”“患”作祸患解。盖怵之以患及,使各修省,所谓乾以惕无咎。震以恐致福也。如《诸侯章》引《诗》。此外,《大戴礼曾子大孝》是训释《孝经》全篇大义,如《孝经》自子曰:“夫孝,备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至“孝子之事亲终矣”,其中辞义血脉文连旨环,自成一篇文字。《孝经》结以《丧亲章》,孝子之事亲终矣,此即谓礼终之义也。二是曾子一生详见《纪孝行章》。陈氏指出:“《孝经》一篇,多论以孝顺天下之大道,惟《纪孝行章》‘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述孝之条目。曾子一生言行,即本此五者详说而实行之。”[3]92此外,陈氏认为曾子述此“五者”源于孔子。“孟子云:‘曾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可谓孝矣。’此曾子述孔子告孟孙之言。五致分言之则曰敬曰乐曰忧曰哀曰严,统言之则皆事亲之礼也。”[3]98-99

二是曾子之学行见孔孟之学。陈氏指出有四:一是曾子因孔子“几谏”之说而于《孝经谏争章》《大戴礼事父母》 《曾子立孝篇》,推之言所以补《孝经》未及也。二是曾子论丧亲,取孔子之训,孟子则本于曾子。孔子以丧制“患其过于制也”,然孝之之情亦所当尽,曾子也将孝子之情与圣人之政分别言之,曾子门人乐正子春于母死五日而不食,也守曾子之训。陈氏指出:“《孟子》告滕世子曰:‘亲丧,固所自尽也。’盖亦本之曾子。”[3]104三是孔子明于天地之理,曾子亦言之。“《孝经》言用天之道分地之利,又言天地之性,人为贵。又言天地明察,神明彰矣。孔子明于天地人性之理,故于《孝经》言之,而曾子亦深研之。”[3]104四是《孝经》见孔子“忠恕”之道。“中心为忠,如心为恕。见《周礼毛诗疏》,此自古训,中犹充也,充实此心使无歉,谓之忠。曾子大孝,忠者中此者也,是也。”[3]113“曾子受《孝经》之传,而又承一贯之诏,故其论孝亦以忠恕明之。”

三是《中庸》以忠恕一以贯之道为经,以《孝经》 《大学》之言为纬。陈氏指出有三:一是子思作《中庸》。子思于曾子,实在师友之间。子思阐发至精,其为得曾子之传。二是《中庸》与《孝经》 《大学》的关系。《中庸》“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是本《大学》诚意章而言,《中庸》“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是本《大学》正心章而言,《中庸》“《春秋》修其祖庙,至治国如其示诸掌乎者”,本《孝经感应章》言之,《中庸》“凡事豫则立句”,一之豫在知本,《孝经》子曰:“夫孝,德之本”。而《大学》云:“一是皆以修身为本”。《诚意章》又云:“此谓知本。”故此合《孝经》 《大学》言之[3]134-136。因此,子思受曾子《孝经》之传而深叹其为德本。三是《孝经》的传播。陈氏指出,《孝经》传自吴起,魏文侯亦为《孝经》传,自是以后《孝经》遂为世所传诵。

3.孟子本《孝经》以辟杨墨

一是孟子之学本于曾子、子思。陈氏指出有三:一是《孟子》七篇多与《孝经》相发明。“《孝经》曰:‘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非先王之德行不敢行。’《孟子》曰:‘子服尧之服诵尧之言,行尧之行,亦以服言行三者并言之。’《孝经天子章》曰:‘刑于四海。’《诸侯章》曰:‘保其社稷。’《卿大夫章》曰:‘守其宗庙。’《庶人章》曰:‘谨身。’《孟子》曰:‘天子不仁,不保四海。诸侯不仁,不保社稷。卿大夫不仁,不保宗庙。士庶不仁,不保四体。’亦似本《孝经》也。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支,不顾父子之养云云,正与谨身节用以养父母相反,亦可以为《孝经》之反证也。”[3]145-146二是《孟子》七篇本于《大学》 《中庸》。“如云‘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于所厚者薄无所不薄也。君子之守,修其身而天下平。’此《大学》之义也。‘居下位而不获于上,民不可得而治也。获于上有道,不信于友,弗获于上矣。信于友有道,事亲弗悦,弗信于友矣。悦亲有道,反身不诚,不悦于亲矣。诚身有道,不明乎善,不诚其身矣,是故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至诚而不动者未之有也,不诚未有能动者。’此《中庸》之义也。合《孝经》言之,孟子之学,出于曾子、子思益信。”[3]148-149三是孟子言仁义本于曾子。“史迁盖以《孟子》首章为七篇大旨,故特揭之,然《大学》末章曰:‘未有上好仁而不好义者也。’又两结之曰:‘此谓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孟子之言,盖本之曾子也。”[3]149

二是孟子本《孝经》辟杨墨。陈氏指出有二:一是至孟子时,杨墨之没已久,其书皆出,而其邪说亦深中于人心。“故《好辨章》曰:‘世衰道微,邪说暴行有作,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孔子惧作《春秋》。’又曰:‘圣王不作,诸侯放恣,处士横议,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3]153二是孟子以“称尧舜”斥杨墨。“孟子称尧舜,道人伦,尤重于君父。……杨氏为我,是无君也。墨氏兼爱,是无父也,无父无君,是禽兽也。吾为此惧,闲先圣之道,距杨墨,放淫辞。盖人伦有五,然知有父子之亲,则夫妇自有别,长幼自有序。知有君臣之义,则朋友自有信。尧之教以人伦在此,舜之察于人伦在此,即圣人为人伦之至亦在此。”[3]153

三是虽然墨子亦言仁义忠孝,但都是邪遁之辞。陈氏指出有四:一是墨子言“节葬”实是教人死忘亲之法。墨子虽曰为天下,其实与利己而已。墨子言丧无哀之情,非儒哀戚为伪以谩亲[3]162,此孟子所以斥为无父。因此,司马谈《论六家要旨》有误。“司马谈《论六家要旨》云:‘墨者送死,举音不尽其哀,孝丧礼必以此为万民之率,安得有服丧三月之事乎?’……‘月’盖‘日’之误,谓从事于丧者三日也。如诚服丧三月焉,有葬时不改服之理乎?”[3]165-166二是墨子尚俭恶乐有违《孝经》“养则致其乐”,墨子以此强本节用,为大国所深忌。三是墨子言“兼爱”实是兼相爱交相利,与孔子罕言利相反。“《非儒下篇》云:‘夫一道术学业仁义也皆大以治人,小以任官,务与天下之利曲直周旋,利则止。此君子之道也,以闻孔某之行,则本与此相反,谬也。’墨子之所以非孔子者,全根在于此。故其论仁义忠孝,皆以利为言。”[3]171四是墨子初受孔子之学,后创功利之说。“盖墨子生孔子之后,而又居于宋鲁,时周室微弱,九伐不行,天下并争,强凌弱,大并小,墨子急于用世,而又知儒术之必绌也,故创为功利之说。”[3]180-181因此,陈氏认为,班固附会《孝经》以论墨家者流,且谡其以孝视天下,其谬误可知。

三、研究特色

详于征引与疏于下己意,注重申明《孝经》与先秦孔学学脉的关系,是陈澧《孝经纪事》、桂文灿《孝经集证》、陈伯陶《孝经说》3本《孝经》研究著述的特色,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学海堂人的治学特征。

(一)详于征引与疏于下己意

陈氏《孝经纪事》58条,或直接从著述中摘录某条而不做任何注解,或在下述13条中略做注解:4、9、13、15、17、18、22、41、51、52、54、56、58。或说明采此条的原因,或指出该条的大义,是陈氏略做注解的两种内容。如51条陈氏云:“采以条以见经学必以《孝经》为先。”[1]9958条陈氏云:“可见宋泉非虚誔。”[1]101因此,详于征引、疏于下己意是陈氏撰写《孝经纪事》的特色。

桂氏《孝经集证》主要以博采诸家为主,偶有以“文灿谨案”兼下己意。其中,桂氏在《诸侯章》中兼下己意较多,且多为作释义的总结。《诸侯章》“在上不骄,高而不危;制节谨度,满而不溢”,桂氏引《大戴曾子立事篇》后云:“文灿谨案,此不骄不危,不溢之谓也”[2]539。桂氏征引《荀子宥生篇》后云:“文灿谨案,此满而不溢之谓也。”[2]539《诸侯章》“高而不危,所以长守贵也。满而不溢,所以长守富也。富贵不离其身,然后能保其社稷,而和其民人”,桂氏征引《大戴曾子立事篇》 《孟子娄离篇》 《孟子尽心篇》后云:“文灿谨案,不危不溢,然后能保其社稷也”[2]540。桂氏征引《风俗通祀典篇》后云:“谨案《春秋左氏传》有烈山氏之子曰:‘柱能植百谷蔬果,故立以为稷,正也。’周叶亦以为稷正也,周世亦以为稷自商以来祀之,祀缘和以事死,故社稷人祀之也,则祭稷设不得稷,未稷反自食也。”[2]541《诸侯章》“《诗》云:‘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桂氏征引《论语泰伯篇》后云:“文灿谨案,此曾子守战战兢兢之义,以至于没世也”[2]541。

(二)注重申明《孝经》与先秦孔学学脉的关系

陈氏《孝经说》由上、中、下3卷组成,陈氏在每卷下都说明该卷的主旨,如《孝经说上篇》为“此篇论《孝经》与《春秋》相表里”,《孝经说中篇》为“此篇言曾子学行传授皆本《孝经》”,《孝经说下篇》为“此篇论孟子本《孝经》以辟杨墨”。《春秋》为孔子因鲁作,《孝经》是孔子授意曾子所作,子思与曾子亦师亦友,孟子师从曾子,因此,陈氏勾勒的是“孔子—曾子—子思—孟子”的先秦儒学学脉。与此同时,陈氏以《孝经》有《论语》 《中庸》 《大学》 《孟子》语,即将《四书》作为一个整体分析《孝经》。

从咸同年间陈澧《孝经纪事》、桂文灿《孝经集证》到1926年陈伯陶撰写《孝经说》,陈澧与其门人的这3本《孝经》研究著述,跨越近代广东社会、近代广东经学发展最为激荡的半个世纪。陈伯陶恪守以《孝经》为代表的传统经学与经学传统,延续咸同年间以陈澧、桂文灿等为代表的学海堂人的治学精神,彰显了近代广东传统经学顽强的生命力,为广东传统经学的近代终结留下珍贵的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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