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在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中的实际运用
2020-12-21朱晓红
现代经济信息 2020年17期
朱晓红
摘要:我国事业单位已全面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方式和方法逐渐得到完善和发展。建立合适的奖励性绩效制度,对于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高事业单位整体工作效率具有重要作用。但目前我国事业单位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制度存在体系不合理等问题,严重制约了绩效工资的正常运行,改革勢在必行。本文将从改革运行的现状入手,分析改革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性建议。
关键词:煤炭企业;医疗保险;问题;对策
为适应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我国自2006年7月1日实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收入分配制度,事业单位的工资结构由职务工资变为岗位绩效工资,岗位绩资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伴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基础性绩效按照岗位发放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一般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一般占30%—50%左右,奖励性绩效工资在事业单位中真正起调动职工积极性的作用。因此,要想改革更加合理化和人性化,必须重视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作用。
完善奖励性绩效工资能够完善人才队伍建设,吸引更多的高素质人才涌入事业单位,为事业单位长远发展保驾护航。
完善奖励性绩效工资对于本单位员工来说,能够督促改进员工的工作方式和方式,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定额,提高员工对于自己工作的热情和信心,提升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形成公平公正的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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