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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白虎通》天道观的秩序性规定

2020-12-21冷兰兰

冷兰兰,冉 英

(湖南工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 株洲 412007)

从上古时期的巫觋文化到殷商的祭祀文化,再到西周的礼乐文化,人类经历了向神灵祈求“天命”到因天道而人道的发展,实现了神权政治向人伦政治的转变。西周晚期,“礼崩乐坏”的局面迫使天道与人道开始分离;春秋时期诸子思想兴起,人们开始更多地关注“人”本身,人的价值得到凸显,但依旧没有挣脱认知的局限。在传统的惯性下,汉代社会重新回归“天道”的讨论,董仲舒为代表的学者对“天人合一”“天道观”进行了论证。在此背景下,东汉班固等人根据汉章帝建初四年(公元79 年)经学辩论的结果撰集了《白虎通》作为汉代官方政治纲领式的思想文本。该书在承继前人思想的基础上,围绕天道观中的秩序性规定,展开了详尽的论述,企图为汉代政治统治的秩序性建构寻求合理性理论支撑。

一 天道本体的预设:“人格神”的型塑

天人关系问题是古代政治社会生活的一个重要命题,与皇权的合法性、合理性问题密切相关,如何定位“天”,成为古代政治社会生活的重要起点。在古人的经验与知识中,“天道”是一个循环往复却具有无限性的存在,这种循环性造成人们认知上的神秘性、无限性、权威性,并由此使“天道”具有了多重内涵,如自然之天、神性之天、人格之天等。《白虎通》在前人思想基础上重点深化了对“人格神”的论证,并从本体角度进行了内涵预设。

夏商周时期便已出现“天神”的设定,特别是在殷商时期,“几乎天天有祭祀,事事必占而后决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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