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宗三判朱熹为“别子为宗”的标准及理论诠释的疏漏
2020-12-21王向清李恩润
湖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5期
关键词:大学
王向清,李恩润
(湘潭大学 哲学系,湖南 湘潭 411105)
关于朱熹地位的厘定彰显对朱子学术思想不同的态度和理论立场。牟宗三认为朱熹乃“继别为宗”,与以往“中古第一人”“集大成”的分判截然不同。由正宗大统的推尊到“别子为宗”的研判,凸显牟宗三迥异的朱子学态度和全新评价标准。本文拟就牟宗三是基于何种立场,其诠释是否合理,是否与朱子本意相契合进行考察。
一 “别子为宗”评判标准的疏解
对本体与工夫的考察成为诠释宋明儒学的门径。牟宗三站在“道德的形上学”的立场对朱熹思想展开全面审察。在他看来,中国传统儒学的本体既是万物化生的本源又具有内在道德的实践性,故以“即存有即活动”形容宋明儒学的本体特征,在修养工夫上则以“逆觉体证”反身自证道德本心的自觉自宰的道德自律精神为旨归。基于此而展开的成德之教和成圣成贤也就顺理成章地落实在心体和性体上,心性为一。从这层意义上讲,心体既本体既工夫、亦本体亦主体,从而构筑本体工夫一体化和本体主体统一性的德性之学。
牟宗三开宗明义地说:“溯自濂溪之言诚体、神体乃至太极,横渠之言太虚神体,明道之直就‘于穆不已’之体言道体性体,而又易体、诚体、神体、心体、理体、仁体、忠体、敬体,通而一之,总之是对道体性体无不视为‘即活动即存有者’。”[1]69“存有”与“活动”的分判映射出成德之教自身展开的道德实践的根源性问题和道德实践功效性问题双重层面,并以此形上本体判别“存有”与“活动”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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