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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批评的核心术语及其阐释功能的产生*

2020-12-13邹建军

北方工业大学学报 2020年4期

邹建军

(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430070,武汉)

现有的文学伦理学批评理论究竟有哪些核心术语? 只有掌握了核心术语及其相关的概念,才能将之运用于未来的文学研究与文学批评中。首先,我们对“文学”要有清楚认识。 现在所谓的“文学”,是指人类社会通过审美方式、语言形式和特定文体,所创造出来的语言艺术作品。 文学,就是指以作家作品为中心的文学现象,因为离开了作品就没有作家,当然,离开了作家也没有作品。 作家要以有力的作品来进行证明,如果连像样的作品都没有,怎么能说是作家呢? 反过来说,离开作家也就没有作品,因为作品总是由具有个体生命的作家所写。 因此,文学的首要对象就是作家与作品,二者是联系在一起的,没有作家就没有作品,没有作品就没有作家。 世界上所有的文学现象都是可以研究的,然而所有的文学研究都应当以作品为起点,以作品和作家为中心。 现有中国文学理论或西方文学理论所关注的东西,现有中国文学史和外国文学史所关注的东西,现有民间文学研究与文学批评研究所关注的东西,都是以作品为起点,以作家为中心的。从逻辑上来说,在中外文学史上,没有作家和作品,就没有文学社团、文学流派、文学运动、文学思潮、文学批评,也没有文学理论、文学史、文学传播、文学接受,当然也就没有文学理论中所谓的“文学生产”和“文学消费”。 因此,现有伦理文学批评中主要的术语和概念是针对作品的,只有一部分是针对作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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