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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石刻史料:空间分布、叙事谱系与价值建构

2020-12-09

关键词:石刻史料海洋

(浙江海洋大学 师范学院,浙江 舟山 316022)

中国海洋石刻史料,系指1911 年前涉及中国海洋事务与人物的石刻史料,来源主要有摩崖、碑刻以及传世文献的著录等,是中国海洋历史文献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庞大石刻史料家族的重要成员之一。

一、中国海洋石刻史料的空间分布

汉唐以前,中国石刻史料的空间分布,从宏观上看主要集中在西北和中原地区,其中西北以陕西为最,仅“西安碑林”一处就集中保存石刻2 300 余件,而中原以河南为多,仅千唐志斋一处藏石便达1 419 件;北方其他省份如山西、山东、河北等,石刻史料也非常丰富,见于文献者则更多。汉唐以后,中国石刻史料的空间格局开始发生变化,南方石刻史料数量剧增,这与中国经济、文化重心南移保持了一致性。

在南方石刻史料剧增过程中,增量最为明显的一个主题类型,就是与海洋纪事相关的石刻史料。海洋石刻史料的空间分布,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一是海洋石刻史料的带状分布。中国近岸海上交通的打通,至少在汉代便已经完成了任务。在汉武帝的努力下,开辟了北起辽宁丹东,南至广西百仑河口的南北沿海航线。很显然,沿海的石刻史料,如果以今天的行政区划来看,从辽宁—天津—河北—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以及台湾—香港—澳门等沿海省份与地区海洋石刻,便构成了中国沿海海洋石刻的带状图景。这当然是就宏观而言。其实,海洋石刻在沿海地区的带状分布,从微观来看是不均匀的,有多有寡,数量不等。其中海洋石刻最为丰富的三个省份是福建、浙江和广东。①就目前整理情况而言,这三个省份虽然没有直接以海洋石刻名义做专门的整理,但从已经出版的大量石刻史料中,我们可以从中将海洋石刻史料剔出,其数量还是非常丰富的。带状分布,其实与一个行政省份地处沿海特殊地理位置相关。简言之,所谓带状就是中国海岸带的形状。这个图景是无须建构而自然存在的,但如果把南北海洋带状海洋石刻图景与西北边疆石刻史料的带状图景比较来看,它的图景意义并非是空白的。

二是海洋石刻史料的群状分布。海洋石刻的群状分布,是指同一主题的石刻史料,在某一地点集中分布,从而构成了一个海洋石刻史料族群。在沿海带状分布中,呈族群形态的海洋石刻史料就是一根项链上的大珍珠,如浙江普陀山海洋信仰石刻族群、福建泉州九日山海洋祈风石刻族群、广州南海神庙海洋祭祀石刻族群等。以上三种,皆是呈焦点状的海洋石刻史料族群。海洋石刻的群状分布,集中反映了其背后涉及到海洋事件的厚度、广度与深度,这里面的历史矿藏非常丰富,正因为如此,大多数学者都将目光盯牢这些石刻史料族群,因为一镐下去可以挖到金子。

三是海洋石刻史料的链状分布。海洋石刻史料的链状分布不同于带状分布,因为前者是主动建构,后者为自然形成。链状分布的建构,需要基于历史逻辑作为依据与保证。以舟山群岛海上抗倭石刻为例,十余种石刻分散在各岛之上,看似无规律可循,事实上只要将南宋吴潜的分洋思想稍作梳理与对照,就会发现当时所谓里洋、外洋和大洋的“三洋”概念,就是基于海上战区的划分。②而海上战区划分的直接参照物就是海岛,海岛与海岛之间用虚线连接,就是岛链。吴潜的分洋思想,在明代被实际运用到抗倭时期的海防布局中。郑若曾对浙江抗倭战区进行划分,特别是对海上御倭与巡洋的划分,并提出了“三界”概念③,就是基于吴潜的分洋思想。明万历时期,浙江总兵侯继高等因巡洋而进行的海岛刻石纪事,其实就是分洋巡航的证明。今依据岛上石刻,我们可以推测当时海上巡洋的停留点或驻扎点,而对照明嘉靖郑若曾《筹海图编》记载,将有石刻的岛屿用虚线连接起来,就自然呈现出当时浙江海上布防的第一岛链(大洋)、第二岛链(外洋)和第三岛链(里洋)。④但这种海洋石刻史料的链状建构,要有实证作为依据才对得起“建构”二字。因此,对于海洋石刻史料的链状建构,是非常具有想象力与挑战性的。有时候将远隔数百甚至上千海里的海洋石刻史料联系起来看,其实就是历史内在联系的缩影,这一点在海上丝路石刻史料的链接上体现得特别明显。

以上三种海洋文献空间分布的形态,最具期待视野的就是第三种。

二、中国海洋石刻史料的叙事谱系

中国海洋石刻史料种类繁多,数量巨大,分布广泛,内容丰富。目前笔者已辑得海洋石刻史料1 200 余种,主要叙事谱系为军政、经济、宗教、社会四大类,大类中含若干支系,支系中又分若干小系,形成了一个包括碑本、拓本和纸本等形式、层次分明的叙事系统。

(一)军政类

海洋军事与政治类石刻史料谱系,又表现为以下支系:

1.海防。海防类石刻是海洋石刻的重要部分,也是目前学界关注最多的一类石刻,如宁波镇海威远城海防石刻群、普陀山抗倭石刻群等。海防石刻约可分为以下小系:一是海防建设碑。如明弘治十二年(1499)温州《重修温州卫治记》、明弘治十三年(1500)温州《温州卫军器局记碑》,记叙当时沿海武备废弛的真实情况,为嘉靖朝沿海卫所抗倭缘何兵力不足、战斗力不强提供了原始材料;明嘉靖二十七年(1548)泉州《泉州府录立海防记》,记述明嘉靖年间,闽海疆倭寇经常出没,泉郡守程秀民在南安四澳近海浅狭之处插立木桩石柱,扼其要塞,联防御倭之始末;明万历三十一年(1603)漳州《改建浯屿水寨碑》,记叙浯屿水寨设置缘由以及浯屿水寨从厦门中左所迁移至石湖事宜等;清道光四年(1824)漳州《浯屿新筑营房墩台记》,记载浯屿水寨新增营房、重筑墩台史事;清康熙五十七年(1718)上海《宝山嘴老炮台碑》,记载军政司布政杨、地方都察吴、总兵官杜等议定,在宝山嘴建造炮台1 座,营房12 间等史事。二是海防纪事碑。如,明嘉靖三十五年(1551)泉州《抗倭纪事碑》,记载嘉靖三十年(1551)、三十二年(1553)泉州郡城两次抗倭之经过与战绩;明嘉靖三十五年(1556)舟山《平倭港碑》,记载胡宗宪及部属在舟山金塘岛抗倭大捷一事;明嘉靖三十九年(1560)南通《抚台平倭碑》,记载江苏巡抚李遂率领官兵在泰州、海安、如皋一带平息江北沿海倭患的事迹;明万历四十七年(1619)连江《定海抗倭纪事碑》,主要记载戚继光、沈有容等在福建连江县筱埕镇定海村抗倭事迹;明天启二年(1622)厦门鸿山寺徐一鸣攻剿红夷石刻,记载福建都督徐一鸣、游击将军赵颇等在鸿山寺一带攻剿荷兰入侵者。三是海防纪功碑。如,嘉靖三十八年(1559)镇海《都督俞公生祠碑》,对俞大猷浙江平倭烈港之战、昌国之战、柯桥之战、王江泾大捷、歼灭徐海、舟山之战等诸战役,作了系统记载;嘉靖四十三年(1564)金门《都督俞公生祠记》碑,记载俞大猷守卫金门之时,对士卒文武并教,爱民如子事迹;明万历四十四年(1616)金门《参阃胡公功德碑》,记载胡应魁领三千兵,阻截来犯倭船事迹;明天启六年(1626)《副帅何公生祠碑记》,记载总兵何汝宾驻舟山期间,多次率军巡洋过普陀山,保一境太平事迹。四是巡海题刻。如,枸杞岛“山海奇观”石刻,系明万历十八年(1590)浙江总兵侯继高率参将陈九思等来嵊泗列岛之枸杞岛督汛时题刻;黄龙岛鸡分脑岗墩山麓“瀚海风清”石刻,系明万历三十六年(1608)宁绍参将刘炳文轮哨到嵊泗列岛之黄龙岛题刻;嵊泗小洋山“海阔天空”、洋山小观音山“鲲鹏化处”石刻,系明万历三十六年(1608)游兵都司张文质巡海时题刻;嵊泗洋山小观音山“倚剑”石刻,系明万历四十一年(1613)江南副总兵李楷巡海时题刻。此外,在福建闽南海岸也留下众多海防摩崖石刻。

2.海禁。明清时期海禁以及后来的开禁,涉及迁界与返界等情况。这方面的石刻史料主要有以下小系:一是海禁界碑。如,福建漳州云霄县大埔村《奉旨边界碑》,是清初实行海禁迁界政策的见证物。二是海禁解禁碑。如,明万历三十一年(1603)普陀山《渡海纪事碑》,系浙江巡抚尹应元根据明神宗母子崇佛之意,开放普陀之禁,并勒石为记,成为明代海禁初开的标志性事件。三是展海与社会秩序重建碑。如,清嘉庆十四年(1808)《汕尾新港月眉乡告示碑》,记载从清康熙八年(1669)海禁解除,开始展界复乡运动,原先居民陆续“返界”,并有许多闽籍汉人也跟随迁移到汕尾,直到嘉庆间仍有居民回迁的事实。当地沿海社会因此经历了一个秩序重建的过程,这个秩序重建过程其实比想象的要长,这提醒史学界应对此现象加以注意。

3.邦交。即记叙海外交流等方面的石刻。一是与朝鲜相关石刻。现存朝鲜半岛和唐朝关联的金石碑志共有233 篇,既可与《旧唐书》《资治通鉴》《三国史记》相参证,亦可补文献记载之缺失。如,史籍对新罗入唐使者出发港口多有记载,但对使者返回新罗时的登陆港口却阙载,新罗《真澈大师宝月乘空塔碑》《先觉大师遍光塔铭》等石刻,则记录了他们回新罗后的登陆点,可补史载之遗[1];又如,山东文登《唐无染院碑》和《重修无染禅院记》,记载了新罗与文登之间的关系。此外,明万历援朝时,也留下了石刻。二是与琉球相关石刻。在琉球方面,主要体现为明清派往琉球国的册封使及其从客在山水、寺庙、私人宅第等处留下的题刻,以及佛寺、儒学碑记等,有些原物保存完好,有些则记录在各种《使琉球录》中;在中国方面,福州与琉球相关的石刻众多,如嘉庆间重修台江万寿尚书庙碑,记载了当时琉球大船捐款情况;此外,福州尚存琉球墓碑80 余方、浙江兰溪存琉球墓碑1 方、江苏常熟存《琉球国书》铭文1 方,这些均为中琉友好往来的重要实物文献。三是与南亚诸国相关石刻。如,明永乐五年(1407)郑和第一次下西洋立于印度科泽科德的《古里碑》,明永乐七年(1409)郑和第二次下西洋立于斯里兰卡的《布施锡兰山碑》,以及郑和第三次下西洋立于印度柯钦的《柯枝镇国之山碑》等,这些碑刻纪事,反映了明代与南亚诸国的友好往来。

(二)经济类

海洋经济类石刻史料谱系,内涵丰富,表现为以下支系:

1.海上交通。如,明永乐十年(1412)上海《宝山烽堠碑》,记载明朝负责漕运的总兵陈瑄奏请朝廷在清浦(今高桥)镇旱寨沿江平地垒筑土山,上建烽堠,白天焚烟,夜间燃火,作为长江口来往海舶的航标。由于洋面空阔,几无遮拦,很远就能望见烽堠标识,极大提高了长江口海上航行安全系数。

2.海上运输。从事海上运输者,与海商有交叉,但又不尽相同,他们主要是从事运输行业,俗称“漕户”。通过出土墓志,可以钩沉出沿海海运家族分布图景。如,浙江嘉兴澉浦的杨氏家族,崇明的朱氏家族和张氏家族,常熟福山港的曹氏、刘氏、徐氏家族,昆山的顾氏家族,长兴的费氏家族,太仓的刘氏家族,定海的吴氏家族、韩氏家族、倪氏家族和夏氏家族,温台交接区的方国珍家族等,都是历史上著名的海运家族。[2-3]有海运,便有海运管理,而涉及海运管理过程与细节,又表现为以下小系:一是海运船工赔偿机制碑。如,清乾隆四十九年(1784)广东潮阳县《廉明县主毛太老爷牌示》碑,就船工水手出洋遇险的赔偿处理作了记载。二是海运管理机制碑。如,清乾隆五十四年(1789)《广东布政使司许宪批发府宪严禁牌示》、清乾隆五十九年(1794)《广东提督军门路大人严禁牌示》等,记载了官府对出洋商船和渔船的控制与管理。三是商船出海顺序与缴费碑。如,清嘉庆二十一年(1816)广东湛江《韶安港客商船户出海名次开列碑记》,记载各船根据大小,题银10 元、6 元、4 元不等,而出海顺序则根据题银多寡,亦有先后之分。

3.海上商团。海商的身影,在一般史籍中很难觅到踪迹,但在以会馆名义所立碑刻中则有集中记载。会馆,即明清时期都市中由同乡或同业组成的团体。目前所见沿海会馆碑刻,有三个小系值得注意:一是维护海商利益碑。如,太仓刘河镇为上海江海关的分关,是关东、山东诸海舶收口之所,清前期江南上海之外又一海运经济的重要窗口。乾隆十七年(1752)《太仓州奉宪取缔海埠以安海商碑》,系记载太仓州取缔经由镇洋县不当批准而在刘河口由当地游棍设立的用以“勒索牙用”“横征剥削”的海埠事。又如,清乾隆五十一年(1786)福州浙船会馆《海船奸牙玩禁欺天案碑》,系记载浙江海商来闽购买木材,因雇浙江籍海船贩运而遭到福州地方势力海船牙、船行勾结海关差役以未供纳相关税收为由的阻扰,后经过官府审断,判浙江海商胜诉一事;清嘉庆七年(1802)福州浙船会馆《水手聚众截船勒索案碑》,系记载嘉庆年间海船上浙江籍水手因要求加薪而“聚众截船”,浙江木商却将这一案件交由福州地方官府处理一事;清道光六年(1826)福州浙船会馆《闽海关恤商免税告示碑》,系记载闽海关对浙江木商海船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减免部分关税一事。三通碑刻的内容,彰显了该会馆维护浙江海运船商利益的作用。二是海商会馆建设碑。清代大量福建海商会馆在上海出现,各种碑也随之涌现,如《兴修泉漳会馆碑》《重修泉漳会馆碑》《重建泉漳会馆捐款碑》《泉漳会馆房产四址碑》《建创沪南果桔三山会馆碑》《建汀会馆肇立龙冈会碑》《重修建汀会馆碑》《重订建汀会馆章程碑》等,证明从清代前期开始上海正逐渐成为海商集聚中心,而福建商团的到来,也极大推动了上海成为全国海运业的中心。三是记载海商流动碑。清代广东伶仃洋区域和上海一样,云集了大批来自国内各省的商贾,除前面提到的福建商团,还有安徽徽州商团,山西太原、汾州等地商团,浙江宁波商团等等,这些来自各地的商团在伶仃洋区域进行各种行会活动。当时的豪镜澳是澳门作为明代广东沿海对外贸易的一个港口,又是福建海商贸易聚居地。《香山壕镜澳妈祖阁温陵泉敬堂碑记》,系记载清道光二十年(1840)澳门木行、搭棚行、打石行以及油漆行组成的“上架行”等商业活动情况。大批商团在广东伶仃洋区域的云集,反映了资本向海洋空间流动的趋势,预示海洋经济时代的即将到来。

4.海上丝路。海上丝绸之路是个特定概念,一般指古代中国与外国交通贸易和文化交往的海上通道。海上丝路石刻较为丰富,从中可以窥见海上丝路许多鲜为人知的细节,其主要小系有:一是为海舶举行的祈风典礼和迎送仪式。如,泉州九日山祈风石刻,系宋代泉州地方长官和福建市舶司官员等为航行于南海、印度洋和波斯湾等地海舶举行祈风典礼而留下的记事石刻。宋代为迎送蕃商首领,鼓励来泉贸易,于每年春夏秋冬之交,例在九日山南麓延福寺、昭惠庙举行“冬遣舶、夏回舶”两次祈风盛典,敬祭海神,向通远王祈求赐风,使商舶在海上往返畅行。仪典由泉州郡守、南外宗正、提举市舶主持,隆重肃穆,礼毕勒石记事,逐渐形成祈风石刻群。今存十方祈风石刻,时间跨度从南宋淳熙元年(1174)到咸淳元年(1266),历92 年。二是记载海上丝绸之路中国海商身影。有学者认为,海上丝路其实是外商之路,鲜见中国海商的踪迹。确实如此,时代越往前移,关于中国海商的具体记载便越稀见。但莆田《有宋兴化军祥应庙记碑》这方宋碑,却记载泉州海商纲首朱舫,舟往三佛齐国(今苏门答腊)的海外交通贸易史事。这是泉州大型船队往返于东南亚地区的最早记载。三是有关郑和下西洋之前海上航路开辟信息。元代的海外贸易以及对西洋航线的开辟,其实为明代郑和下西洋准备了丰富的航海经验和历史性人脉,关于这个问题的研究,一些元碑可以提供丰富的信息。如,《大德三年奉使火鲁没思使者墓志》记载墓志的主人,当年曾护送某位来华使者返回伊利汗国一事。火鲁没思,是波斯湾的重要贸易港口。该事件未见史料记载,但提供的研究空间仍然很大。又如,江苏太仓现存元延祐二年(1315)《昆山州重建海宁禅寺碑》,记载了延祐元年(1314)上都国师经由太仓附市舶往阇婆国觅藏之史事。据此碑可以推测,早在延祐元年太仓就有市舶分司的设置。再如,元代著名航海家亦黑迷失,据《盛柔善墓志》《许静山墓志》等碑刻记载,可知他后期曾主管泉州海外贸易,其第三、四次奉使海外,每次由泉州港出航,都装载大批海外畅销的中国商品,与东南亚、南亚诸国建立商贸关系。他所走的航线,为郑和下西洋时所遵循。此外,海上丝路中国海商身影与踪迹,还大量散见于元明墓志中,具有广阔的挖掘前景。四是记录回回海商在中国沿海地区的流动。上世纪,全国沿海地区先后发现伊斯兰教石刻资料,其中泉州发现200 多方,杭州发现100 余方,海南发现21 方,广州发现13 方,扬州发现4 方,福州发现2方,镇江发现1 方,主要是穆斯林墓葬石刻和清真寺碑刻。据学界研究,这些碑刻反映了元代回回海商活跃于江南,尤其是江浙行省的事实。当然,除江浙行省外,广州和海南也聚集了大批回回海商。泉州众多碑铭表明,宋末至元代是穆斯林聚居此地的重要时期,并且泉州港也在此时最为繁荣,海外交通贸易达到顶峰。从碑铭多波斯文可知,元代定居东南沿海的穆斯林以波斯人为多。五是郑和下西洋史迹。与郑和下西洋相关石刻时有发现,除了前述郑和在印度与斯里兰卡立碑以志友好之外,与郑和相关碑刻尚有《御制弘仁普济天妃宫之碑》《郑和行香碑》《娄东天妃宫石刻通番事迹碑》《天妃灵应之记碑》《大明都知监太监洪公寿藏铭》《郑和铜钟》《明武略将军太仓卫副千户尚侯声远墓志铭》《重修清净寺碑》《静海寺郑和残碑》等,这些碑刻是郑和下西洋研究的第一手史料。六是海关纪事。康熙二十四年(1685),正式设江、浙、闽、粤四海关。浙海关行署驻宁波,康熙三十七年(1698)又设浙海分关于定海县。据清康熙三十七年(1698)立于定海浙海关分关的《番舶贸易增课始末》记载,定海海关,就近监督,往来巡视,并兴建红毛馆,安顿来浙江的西洋商人,东西洋船愿往宁波听其驾赴宁波,愿在定海者,听其停舶定海,是以每年能增收税银万两。又据清康熙四十四年(1705)立于定海海关的《西洋船泊定贸易始末碑》记载,宁波与定海两地海关为争抢海外贸易,总关与分关摩擦不断,后经宪台裁定“听从商便”,批示曰:“东西洋船愿往宁波者,听其驾赴宁波;愿往定海者,听其停泊定海。两处勒石永禁。”定海海关直到清乾隆二十年(1755)、二十一年(1756)、二十二年(1757)东印度公司洪仁辉驾舶来贸,一时贸易额大增,乾隆帝唯恐“别滋事端”,晓谕英国商船“止许广东收泊交易,不得再赴宁波”,定海海关乃罢。

5.海塘建设。海塘是人工修建的挡潮堤坝,亦是中国东南沿海地带的重要屏障。海塘的历史至今已有两千多年,主要分布在江苏、浙江两省。其小系主要为:一是修筑海塘本末碑。如,明万历五年(1577)间海盐《修筑海塘碑记》、清康熙三年(1664)海宁《重筑捍海塘记》等,记载海盐与海宁两地修造海塘始末。二是实测海塘平面位置图碑。如,刻绘于清同治十三年(1874)《浙江江海塘全图碑》,右为江海塘图,左为杨昌浚题跋,为杭州最早的实测钱塘江海塘平面位置图石刻,非常稀见。三是海塘告竣碑。如,清乾隆五年(1740)海宁《尖山坝工告竣碑》,记载海宁尖山海塘堤坝修竣一事;又如,清道光十一年(1831)温州《重修南监海塘碑记》,系载温州平阳县南监海塘重新修竣一事。四是海岛海塘碑。一般海塘建设主要在大陆与海洋结合部,而舟山海岛上的海塘建设,则反映了海岛开发的历史轨迹。如,明万历四十七年(1619)十月《普陀山筑塘碑》,系记载明万历四十七年(1619)山僧寂满募资修筑海塘一事;清乾隆五十七年(1792)《捐筑朱家尖香莲隩海塘序碑》,系载浙江提督陈杰等为普陀山普济寺襄助修筑朱家尖岛香莲隩石塘一事;清嘉庆十八年(1813)朱家尖《香莲隩添筑泥塘记碑》,系记载众官助力普济寺在朱家尖乌子石塘之外再添泥塘一事。由此可见,普陀山开发过程中,修筑海塘对扩充宗教场所用地、增加庙产意义重大。总之,海塘石刻文献,对于了解沿海盐田保护、农田开发、粮赋增长、地理变迁等,均有可深挖之处。其中爱新觉罗·弘历所撰系列海塘碑记,表明江南海塘建设已经上升为国家工程。

6.荡地管理。海上荡地,泛指濒海滩涂地,在明清史料中最常见的称呼是草荡、沙荡、海荡、沙坦、荒坦、沙坵、涂、丘、埕、屿等。荡地作为沿海土地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具有着海洋资源的特点。对其开发是传统农耕文明向海洋延伸的体现。其小系为:一是荡地生产之利与课税泊船。如,明万历三十年(1602)《白沙诸家海记》、明天启三年(1623)《皇明邑侯缪公全海功德碑记》所记,可知一旦占有荡地,就可借此坐拥对停泊在港澳船只征收私税的权力。二是荡地纠纷息讼。如,明万历三十七年(1609)江苏嘉定《察院荡田碑记》、清康熙四十七年(1708) 广东香山《杜厝黄南海荡争执碑》、清道光四年(1824)广东香山《海荡决讼碑记》,皆是地方政府为释纠纷而商议处理荡田的文告。三是荡地买卖。如,清乾隆四十一年(1776)深圳沙湾《立断卖沙湾荒海滩契碑记》,记载海滩买卖,双方立碑为鉴事。还有如清乾隆五十五年(1790)珠海香山立《奉大宪恩给三墩沙坦永禁私相典卖碑记》、清道光十九年(1839)珠海香山《奉大宪恩给三墩沙坦永禁侵承碑记》所记。四是荡地收租。如,元延祐三年(1316)《庆元儒学洋山砂岸复业公据》,记载荡地(砂岸)由政府收租,租金用于当地儒学。五是荡地保护。如,清同治九年(1870)《东海护沙碑记》记载,为更好保护香山县东海十六沙田不受匪盗滋扰,至耕者失业,设立护沙局。又如,清乾隆三十七年(1772)深圳海民立《蒙杨大老爷示禁碑》记载,官府颁布严禁恶霸侵占海滩放蚝的禁令,如有违反,立拿究惩,决不姑宽。正史与方志所载沿海荡地开发,大都是官方为主导的盐场盐业,而石刻文献所记,则多为小幅荡地的民间开发,以耕种、养殖为主,故可补史籍之未载。

(三)宗教类

海洋宗教类石刻史料谱系,以海神、观音和妈祖为主要支系。

1.海神信仰。海神信仰支系,在中国沿海,又分东海海神与南海海神信仰两个小系。一是东海神碑。东海神从唐代开始册封为广德王,《唐会要》卷四十七载:“(天宝)十载正月二十三日,封东海为广德王,南海为广利王,西海为广润王,北海为广泽王”。[4]祭祀地点在山东莱州,《大唐郊祀录·祭岳镇海渎》载:“祭东海广德王于莱州界,祭南海广利王于广州界,祭西海广润王于同州界,祭北海广泽王于河南府界。”[5]东海神碑,有唐天宝十年(751)《册东海神为广德王文》、宋开宝六年(973)《大宋新修东海广德王碑铭》、清道光二十三年(1843 年)《重修东海神庙碑记》等。南宋时,东海神庙曾一度南迁至浙江绍兴地界,元明以后仍在莱州。但值得注意的是,清代浙江境内大凡海塘修建,往往要举行祭祀海神仪式,一般祭祀的仍为东海海神,故浙江在海塘主要修建地海宁建有海神庙。如清雍正十年(1732)六月初一日《御制海神庙碑》,记载雍正八年(1730)李卫奉敕在海宁建海神庙,翌年建成。清乾隆二十三年(1758)《浙海神庙碑文》,则详载祭祀礼仪。二是南海神碑。南海神庙,创建于隋文帝开皇十四年(594),历代祭祀不断,为中国现存海洋祭祀历史最悠久、规制最完备、规模最宏大、碑刻史料最丰富的海神庙。庙中历代所立古碑累计数以百计,被称为“南方碑林”。[6]如,唐元和十五年(820)《南海神广利王庙碑》、宋开宝六年(973)《大宋新修南海广利王庙碑铭》、元至元三十年(1293)《祀南海庙记碑》、元泰定四年(1327)《代祀南海王记碑》、明洪武三年(1370)《明太祖御碑》、明成化二十一年(1485)陈献章《浴日亭追次东坡韵》、清乾隆十三年(1748)《谕祭南海神文》等,成为海洋石刻史料中主题最集中、规模最大的一个族群。

2.观音信仰。普陀山位于中国海岸线的黄金中段,是东北亚与东南亚海上交通枢纽,被誉为“海上敦煌”。普陀山观音道场的形成,乃由普陀山海上交通地位所决定,是故普陀观音亦成为环中国海海上保护神之一。诚如明代周应宾所言:“窃维大士,以三十二应身,入诸国土,现八万四千臂目,接引群生,而尤显瑞于东海。”[7]宋绍兴十八年(1148) 史浩撰《留题宝陀寺碑偈》、元大德五年(1301)刘赓撰《昌国州宝陀寺碑》、明万历十五年(1587)《御制皇太后印施佛藏经序碑》、明万历十五年(1587)《鲁王补陀山碑》、明崇祯三年(1630)董其昌撰书《普陀山修路碑》、清康熙五十二年(1713)《息耒院置田碑》、清雍正十二年(1734)《法雨寺斋田碑》等,这些碑刻集中反映了宋元以来普陀山佛教兴衰情况。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一系列有关普陀山庙产碑刻与上述修筑海塘碑刻,不仅从中可知普陀山僧众的经济来源,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明清以来海岛开发详情。

3.妈祖信仰。妈祖,又称天妃、天后、天上圣母等,原名林默,宋初期清源军莆田县湄洲岛人。传说二十八岁羽化飞升,屡显灵于海上,救世济人,泽被一方,渡海者皆祷之,后被朝廷赐封,尊为海神,立庙祭祀。从宣和五年(1123)宋徽宗赐“顺济”庙额、绍兴二十六年(1156)宋高宗封“灵惠夫人”起,直至清朝以来,历代皇帝先后36 次册封,封号由2 字累至64 字。由于漂洋过海的缘故,妈祖成为全球华侨共同崇拜的神灵,全世界妈祖宫多达五千余家,形成一个庞大的信仰网络,是故妈祖石刻也最为丰富。仅蒋维锬、郑丽航编纂的《妈祖文献汇编》第一辑《碑记卷》,便收录历代碑记534 种,实际数字远不止于此。如,南宋绍定二年(1229)临安艮山《顺济圣妃庙记》、南宋开庆元年(1259)镇江京口《灵惠妃庙记》、元至元二十七年(1290)上海《顺济庙记》、元至正十一年(1351)天津《河东大直沽天妃宫碑记》、明正统十一年(1446)海口《重修天妃庙记》、明天顺八年(1464)深圳《新建赤湾天妃庙后殿记》、明正德十三年(1518)南京《天妃宫重修碑记》、清康熙四十五年(1706)日本《大日本国镇西萨摩州娘妈山碑记并铭》、清雍正元年(1723)澳门《莲峰庙鼎建纪事碑》、清乾隆四年(1739)台湾澎湖《捐置天后宫香灯碑记》、清乾隆八年(1743)香港《叶徐送产碑》等。值得注意的是,天后宫的兴建往往不在沿海而在内陆,这常常可以据此考察闽商的流动轨迹,如清乾隆十六年(1751)严州建德《创建天后宫记》,记叙了闽商在严州建德建庙之伊始。而在东北辽宁,不仅福建商人建天后宫,甚至浙江、山东商人也建天后宫,如乾隆十七年(1752)辽宁盖平《重修三江会馆碑记》记载,一城之中,有同一之海神庙者三:福建会馆天后宫、浙江会馆天后宫、山东会馆天后宫。可见在关外,天后宫已经成为沿海商人的共同地域身份标志。

(四)社会类

海洋社会类石刻史料谱系,尤可补史籍所阙,其主要支系如下:

1.渔盐社会。主要涉及海上渔业与盐业社会及其管理,常常以题刻示禁、奉宪禁、奉宪永禁等形式出现,而且与日常生活、生产密切相关,具有微观史学意义。其主要小系为:一是禁偷渔网。如,清同治八年(1869)福建铜山《渔网碑》,记载当时官方为保护渔民利益严禁偷窃渔网和收取网费一事。二是禁止兵丁勒索渔民。如,台湾金门岛《严禁渔网陋规碑记》,题“奉宪裁革渔网陋规示”,因为渔户为防捕鱼时被盗匪劫掠,渔网被偷,故渔户多请水师兵丁看守。但兵丁惟知索费,徒有巡护看守之名,而渔网之窃刮如故。因此又重申规示,再要求依“巡护章程”分段认真巡查,强调若兵役人等藉端需索,即行严禁充办。三是废除盐帮垄断。如,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福州连江县黄岐半岛《北茭澳立董见龙先生散海上六帮功德碑》,系记载董应举积极倡导废除海上盐帮并取而代之,从而控制了近海海域的事迹。又如,明万历四十六年(1618)福州连江县壶江岛的《散帮认课德政碑》所记与上碑略同。此二碑涉及明代渔盐管理,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四是规定渔业用盐办法。明清海上渔获物保鲜的唯一方法,便是用盐腌制,但盐帮往往在海上对渔民抬高盐价,而且盐帮为争夺渔户,也经常海上械斗。清同治八年(1869)福建连江《闽浙总督告示碑》,系记载闽浙总督规定沿海渔业用盐分配和经管办法,以防盐帮纠纷。五是禁止抽税。如,明崇祯六年(1633)厦门《院司道府革除私抽海税禁谕》等,这些禁碑,涉及沿海社会管理秩序,不一而足。

2.码头社会。码头社会,在历史上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生态群体。码头社会及其管理涉及收费、租金、修建和祭祀神祇等内容,此类碑刻一般立于码头,主要有以下小系:一是码头收费标准。如,福建漳州龙溪县浦头立于明万历十年(1582)的《大庙码头碑》,载曰“公议凡渡船在此停泊者,每日头摆渡布施钱四十文,二摆渡钱二十文,以为香火之费,不得违误”;又如,广东南澳县清嘉庆二年(1797)六月《港规碑记》载,有鉴于此前的滥收费与索取无度,明确规定大小不同船只、本埠与外埠船只、渔船与商船等不同情况的收费标准。再如,清嘉庆八年(1803)《上海县为箩夫扛夫议定脚价订定界址告示碑》,系记载调停上海航运码头搬运装卸业中扛夫、箩夫的业务分工、经营地界等纠葛,以及规定各类货物上下船的参考价格事宜。具体到收费标准的确定是依据船只大小。如,清嘉庆二十一年(1816)湛江立《韶安港客商船户出海名次开列碑记》,云:“张顺利题银十大元出海陈澜。”可见根据各船大小,题银不等。二是码头租金收入。如,广东佛山汾水正埠古码头,是出入广州珠江古港的官方码头。清乾隆五十五年(1790)广东佛山汾水正埠立《奉分宪核定正埠租项章程告示碑记》,官定正埠码头的租金收款项,分为商人、店租、店铺、商号等十一项,合计租银二百一十七两一钱八分,树碑公示。三是修筑码头捐款。如,《上海县为兴建大码头官厅等各业自愿捐缴一年贴费告示碑》,系记载同治六年(1867)上海依靠海洋贸易发家的众商捐建黄浦滩官大码头以及官厅等事宜。四是码头收入去向。如,闽浙会馆在湛江拥有自己多座码头,《漳浦港瓦浦碑》记载码头部分租费,用在码头的圣母香灯祭祀费。由于沿海田地缺乏,也有将码头作为庙产的现象。如,清乾隆三十年(1765),广东海康县南亭关天后宫立《天后宫蓆草港碑》,说的就是这种情况。五是禁止码头敲诈。严禁地头蛇在海港敲诈勒索,如,清乾隆五十三年(1788)台湾《示禁海口章程》石刻。这些碑碣大都由官府或民间组织所立,是深度了解沿海码头社会世相、生态与秩序管理的原生史料。

3.沿海市镇与海岛社会。沿海市镇、特别是港口市镇,是连接内陆与海洋双重空间人流、物流和信息流的地理节点,而海岛社会单元往往与沿海市镇紧密联系。沿海市镇之石刻史料,其主要小系如:一是市镇繁华与人口。如,唐佚名《殿中监张公神道碑》记载,市舶司的设立,加之广州“地当要会,俗号殷繁,交易之徒,素所奔凑”,促使广州成为“异域殊乡,往来辐揍,金贝惟错,齿革实繁”之地,此可与韩愈《送郑尚书赴南海》一诗相印证。又如,清乾隆十二年(1747)《汕尾关帝宫碑记》记载,汕尾作为海滨口岸,始自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常驻人员有口书、水火夫各1 名及水手6 名,下设长沙、鲘门两个稽查口。二是市镇兴起与功能。如,清乾隆间《重修三街会馆碑记》记载“今聚澳中者,闻可万家,已十余万众矣”。三是市镇管理。随着商业发达,乱搭乱建开始出现,于是相应出现市镇管理禁约。如,清乾隆间金门《严禁屿内外设立缯棚碑记》等。四是严禁流民恶丐。因海禁、灾荒、海盗等原因,明清沿海时有大量流民出现,在官方树立的众多禁碑中,这类人群被称为流丐、乞丐、丐匪、盗贼等。如,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温州《奉宪碑》、清乾隆三十一年(1766)温州《奉宪严禁》、清咸丰三年(1853)温州《奉府县宪勒碑》、清光绪十五年(1889)温州《奉宪勒石严禁恶丐碑》、清道光二十一年(1841)温州《府宪碑》等,多记温州沿海流民事件。又如,清道光八年(1828)潮州《奉县主太爷张示禁碑》、清道光二十二年(1842)惠州《奉官示禁碑》等,亦皆有记载。五是海岛生态保护。如,清光绪二十六年(1846)金门《严禁在田浦海边周围开打石块碑》,禁止开采岛上山石。又如,明代万历二十二年(1594)《南澳山种树记》碑,记载副总兵陈璘驻守南澳,自己捐俸购松树苗四万、杉树苗三万余,在岛上植树造林,绿化海岛。需要说明的是,沿海市镇社会信息,独立的碑记较少,但大量散见于沿革碑、纪事碑、德政碑、捐题碑、禁示碑和造像碑等中,较为碎片化,需要钩沉。

4.海外移民。明清时期新加坡、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和泰国等国华文石刻,是研究南洋各国华人移民事迹、分布的第一手材料。此类石刻文献叙事,主要反映了东南亚海外移民的分布区域、航海与造船技术传播、移民社会的地缘与血缘组织、经济与教育组织、秘密会社、庙宇与社会文化网络、海外华人与祖籍地之间的跨国联系等等。此类石刻较多,如饶宗颐编《新马华人碑刻系年(纪略)》,开海外华人石刻研究之先河,收录新加坡、马来西亚两地明清以来碑刻102 通,特别是华人参与槟榔屿开发史相关的碑刻,具有很高文献价值。陈荆和、陈育崧编著《新加坡华文碑铭集录》,收录新加坡华文碑铭119 通,内容反映新加坡华人历史,有重要的史料价值。陈铁凡、(德)傅吾康(Franke,Wolfang)《马来西亚华文铭刻萃编》,是书广泛搜集马来西亚各地石刻遗存,并进行鉴定、记录和注释。丁荷生、许源泰《新加坡华文铭刻汇编》,辑录金石文字凡1 200 余件。(德)傅吾康(Franke,Wolfang)《印度尼西亚华文铭刻汇编》,是书为印尼华文碑铭汇编,以墓碑为多,是研究华人在印尼开拓、建设的重要实物资料。庄钦永编著《马六甲、新加坡华文碑文辑录》,是书收录马六甲、新加坡两地庙宇石碑、墓葬地券、墓石神主等文字,总计323 通,内容多为新见,为研究南洋华人历史文化提供了重要史料。(德)傅吾康(Franke,Wolfang)《泰国华文铭刻汇编》,是书收集泰国境内华文石刻,有华文、泰文和英文说明,是研究华人在泰国社会活动、生活状况与风俗习惯的重要史料。

海洋石刻叙事,除了前述群状分布的叙事主题相对集中之外,其他大量石刻的叙事均以个体形式存在,但如果把海洋疆域之内的所有相同个体叙事进行归整,其叙事谱系建构还是完全可以实现的,而且籍此考察中国海洋军事、海洋政治、海洋经济和海洋社会,在史料运用上可以集腋成裘,且真实可靠。

三、中国海洋石刻史料的价值建构

倘对中国海洋石刻史料进行有意识、有系统的搜集,把隐藏在浩瀚的古籍、方志中的海洋石刻著录文献、散落在中国沿海数百万平方公里之内的海洋石刻实物文献以及海外国家与中国相关的汉文海洋石刻史料进行汇总,摸清家底,整理结集,考证史实,本身就是一件非常有价值的事情。何况海洋石刻是当时人留下的涉海原始资料,不仅见证海洋历史进程、弥补海洋载籍不足或订正谬误,而且有助于考究涉海文物典章制度,辨章学术源流。具体而言,其价值建构约略如下:

一是为海洋历史在场证明。海洋石刻史料不仅是一种书写方式、记录载体,更是历史人物与事件的伴随者与见证者,具有很强的在场意义。如,泉州九日山宋元祈风石刻群,既是泉州海外交通的重要史迹,也是宋元时期海上丝绸之路的历史见证。又如,定海海关的《番舶贸易增课始末碑》和《西洋船泊定贸易始末碑》,向人们讲述清康熙三十七年(1698)定海设立海关与建红毛馆一事经过,以及宁波与定海两地海关争抢海外贸易额的事由。由此可见,石刻作为海上丝路的现场直播者,自有其独特的见证价值。

二是为海洋史籍拾遗补缺。海洋石刻史料作为原始资料,往往可以补史传记载的不足或纠正谬误。如,元代著名航海家亦黑迷失,一生五次奉使出海,虽然《元史》有传,但他与泉州的关系却未记载。而据出土的《一百大寺看经记》《盛柔善墓志》《许静山墓志》等碑刻记载,可知他后期曾主管泉州海外贸易,其第三、四次奉使海外,皆由泉州港起航。[8]又如,在普陀山潮音洞抗倭记功刻石载:“明嘉靖癸丑季秋,副使李文进、参将俞大酋,都司刘恩致督兵灭倭于此。”嘉靖癸丑,即明世宗嘉靖三十二年(1553),季秋为九月。但石刻所记录的普陀之战,《嘉靖实录》 《明史纪事本末》《明史》等书均无记载,故此碑可补史籍失载之阙;明郑若曾《筹海图编》卷五《浙江倭变记》对普陀山灭倭之役虽有载录,但时间记为八月,且战争参加者漏记李文进,故该碑又可正史籍记载之误失。[9]

三是为海洋史学开辟新境。海洋石刻史料的整理和研究是中国海洋史研究的基础工程之一,除了为深度探讨中国古代海岛史、海港史、海运史、海关史、海塘史、海外贸易史、海国交流史、海洋渔盐史、海洋社会史、海洋生态史等提供原始史料之外,还将为海洋史写作的方法论改变提供一种新的可能,即对海洋史上的一些地方议题、民间议题、微观议题进行更具细节的场景复原。同时,倘将海洋石刻史料整理与文物考古有机结合起来,将有利于推动中国海洋历史文化资源的挖掘,展示中国海洋文化的发展脉络,更可为当代国家海洋权益面临的历史问题研究,提供丰富可靠的实物证据支持。

中国不仅是大陆国家,也是海洋国家,海域面积近300×104km2,大陆海岸线长达18 000km,岛屿6 500余个。因此加强中国海洋石刻史料普查、搜集和整理,对于加深全社会对中国海洋文化价值重要性的认识,促进中国海洋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历史借鉴等,都具有重大意义。但我们也应清醒意识到,随着沿海“小岛迁,大岛建”的城市化进程加快,对中国海洋石刻史料的保护也已刻不容缓。

注释:

①其中福建已出版《福建宗教碑铭汇编(泉州府分册)》(2008)、《福建宗教碑铭汇编(漳州府分册)》(2018)、《厦门碑志汇编》(2004)、《厦门墓志铭汇萃》(2011)、《厦门石刻撷珍》(2011)、《妈祖文献史料汇编·碑记卷》(2007)、《泉州宗教石刻》(1957)、《泉州伊斯兰教石刻》(1984)、《漳浦历代碑刻》(1994)、《九日山石刻注释》(2008)、《泉州道教碑文词选》(2009)、《泉州古城历代碑文录》(2009)、《晋江碑刻集》(2012)、《闽安石刻调查》(2016)、《南澳石刻调查》(2018)等,其中涉及海疆史各个方面内容的石刻史料最为丰富,主要集中在泉州、漳州、厦门和南澳。浙江已出版:《浙江图书馆藏浙江金石拓片目录初编》(1983)、《摩崖石刻》(2012)、《嘉兴历代碑刻集》(2007)、《海宁图书馆藏金石拓本》(2010)、《海宁历代碑记》(2016)、《绍兴摩崖碑版集成》(2005)、《绍兴图书馆馆藏地方碑拓选》(2007)、《宁波现存碑刻碑文所见录》(2006)、《天一阁明州碑林集录》(2008)、《天一阁碑帖目录汇编》(2012)、《天童禅寺楹联匾额碑刻集》(2004)、《普陀山摩崖石刻》(2006)、《甬城现存历代碑碣志》(2009)、《宁波历代碑碣墓志汇编》(2012)、《姚江碑碣》(2011)、《古县城慈城碑文集遗》(2007)、《慈溪碑碣墓志汇编》(2017)、《越窑瓷墓志》(2013)、《临海墓志集录》(2002)、《温州历代碑刻集》(2002)、《温州历代碑刻二集》(2006)、《瓯海金石志》(2011)、《乐清历代碑志选》(2004)、《永嘉场墓志辑录》(2011)、《括苍石语》(2011)、《苍南金石志》(2011)等,其中大量涉及海防、海塘、航海、海商、会馆、港口、海关、海洋信仰等石刻史料。广东已出版:《广东碑刻集》(2001)、《广东文化遗产:石刻卷》(2013)、《广东碑刻铭文集》(2019)、《广州碑刻集》(2006)、《广州寺庵碑铭集》(2008)、《广州府道教庙宇碑刻集释》(2014)、《南海神庙的碑刻匾额拓片集》(2007)、《南海神庙碑刻集》(2014)、《潮阳石刻》(2008)、《明清佛山碑刻文献经济史料》(1997)、《东莞市博物馆藏碑刻》(2009)、《东莞历代碑刻选集》(2014)等,其中除涉及海关、海防、港口、会馆等内容之外,尤以南海神庙石刻与广东海上丝路关联最密切、最集中,其他如广州十三行石刻史料,也最能代表广东海上丝路之特色。

②南宋江浙沿海的分洋思想,吴潜提出过一个较为详细的方案。吴潜在宝祐年间(1253—1258)任沿江制置,分洋思想的出发点是针对海上“巨浸滔天,茫茫无际,目力之所不接,兵力之所不及,固当防之于藩篱之外”而形成的,防范的重点是金兵从海道南下。由此,他根据金兵可能南下的三条海上进攻路线,提出里洋、大洋和外洋的分洋思想,以便于海上防御战略的制定。具体见吴潜:《许国公奏议》卷四《奏论海道内外二洋利害去处防贵周密(宝祐四年)》,清抄本。该奏议又见梅应发等:《(开庆)四明续志》卷第五《烽燧·申省状》,《宋元浙江方志集成》第8 册,杭州出版社2009 年版,第3686 页。

③明代著名的海防军事家郑若曾,将宁绍战区洋面众多岛屿分成为近岸、次远、极远“三界”。其中近岸上界为定海一带,可视作第三岛链;次远中界为岱山一带,可视作第二岛链;极远下界为花脑(今嵊泗花鸟岛)、求芝(今嵊泗求子岛)、络华(今嵊泗绿华岛)、弹丸、东库、陈钱(今嵊泗嵊山岛)、壁下,皆为嵊泗列岛,可视作第一岛链。这三层岛链,构成三重防区,皆属倭寇进犯必由之道。具见郑若曾《筹海图编》卷十二《经略二·勤会哨》,明嘉靖四十一年胡宗宪刻本。

④这里只是借用吴潜的“三洋”概念加以表述。事实上吴潜的“三洋”布防思想主要针对金兵海上进攻而架构。其《奏论海道内外二洋利害去处防贵周密(宝祐四年)》谓:一曰里洋。如果金兵“侵扰淮东,则自旧海州发舟,直入赣口羊家寨,迤逦转料至青龙江、扬子江,此里洋也”。二曰外洋。如果金兵“送死浙江,则自旧海州发舟,直出海际、缘赣口之东杜、苗沙、野沙、外沙、姚刘诸沙,以至徘徊头、金山、澉浦,此外洋也”。三曰大洋。如果金兵“送死四明,则外洋之外,自旧海放舟,由新海界分东陬山之表,望东行,使复转之南,直达昌国县之石衕(今嵊泗花鸟岛)、关岙,然后经岱山、岑江、三姑以至定海,此大洋也”。此与郑若曾的“三界”划分不尽相同,这是需要说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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