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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020-12-08金星

科学导报·学术 2020年88期
关键词:法治保障

金星

【摘  要】人口发展是关系中华民族发展的大事情,是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和战略性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立足我国基本国情,顺应人口发展规律,我国不断完善计划生育政策。2013年、2015年,先后实施单独二孩、全面二孩政策,人口结构不断改善,为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奠定了基础。但受到育龄人口减少,生育、养育、教育成本较高,民众“不愿生”“生不起”“养不起”等因素影响,出现了人口出生率降低、人口增速放缓、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等问题。因此,从“有利于改善人口结构,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有利于保持人力资源禀赋优势,应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有利于平缓总和生育率下降趋势,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有利于巩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四个“有利于”出发,党和国家决定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

【关键词】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支持;法治保障

引言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高等教育普及、群众婚育观念转变、人口流动等多种因素影响,我国晚婚晚育现象越发普遍,人口结构性矛盾进一步凸显。“七普”数据调查显示,我国人口持续呈现“三升”(即老龄人口规模、家庭户总量、总抚养比持续上升)“三降”(即育龄妇女规模、出生人口、劳动年龄人口持续下降)趋势。虽然二孩政策一定程度上释放了生育潜力,对人口老龄化有所减缓,但其潜能释放殆尽,2020年普查时点出生人口1200万,我国人口总和生育率已经由2016年高峰时的1.7跌至2020年的1.3。“十四五”时期低生育率“陷阱”风险进一步加剧。2021年7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昭示我国人口生育政策的进一步全面转型。生育保险是生育支持的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全面三孩政策下,如何进一步强化和完善生育保险制度,是贯彻落实中央要求,优化生育支持政策的迫切需要。

1限用学历和年龄招聘条件,减轻女性就业压力

当前,急功近利的短期功利主义观念在全社会弥漫。“上大学就是为了找一个好工作”,完全背离了教育的初衷。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下,为了找到好工作,大学毕业生不得已继续延长学业,勉强读研;为了保住职位,已经入职的女性职工在生育子女问题上望而却步。就业市场的压力造成年轻人不敢生育的问题突出。美国电影《隐藏人物》讲述了一群不向命运低头的少数族裔女性,以能力与才华应对艰难挑战,让周遭的白人刮目相看的故事。影片中的三位女主人公均已结婚生子,但她们把握机会,迎接挑战,用实力证明自己,展现了不屈不挠、勇敢精彩的人生。特别是片中女一号的原型—非裔美国数学家凯瑟琳·约翰逊,这位数学天才18岁大学毕业,结婚生子后当了家庭主妇,将生活重心放在了家庭上。时隔十几年,35岁的她作为三个孩子的母亲又重返职场,从一名数据计算员做起,为美国航天事业作出了杰出贡献,被授予美国总统自由勋章。“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这部电影所讲述的故事对我们今天改进用人制度、促进人才流动、解决职业女性不敢生育问题或许有启示作用。例如,打破教育和社会的无形壁垒,在招聘、落户和用人制度上,如非特殊需要,用人单位应当取消“唯学历”和“唯年龄”的限制门槛,保障就业机会均等,破除对非名校毕业生的歧视。政府机构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要逐步打破“铁饭碗”,采用积极高效的用人制度,改变目前在选拔干部过程中重学历、资历和年限而轻能力的现象。着力解决育龄女性就业不公平问题,进一步推动女性适龄生育。对于职场中的女性,用人单位应当为生育前后的女性提供平等的就业竞争机会;对于有意愿全职养育子女的女性,要探索提供政策制度方面的便利,并进一步完善基本社会保障。

2强化经济支撑

生育一头连着千家万户的民生幸福,一头连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生育意愿低的经济学根源主要在于“育”的成本增加。推动三孩生育政策落实见效,必须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一体考虑。一要在政府投入上做“加法”。要发挥好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引导和撬动作用,通过经济补贴方式降低生育、养育和教育成本。地方各级政府要结合自身财力,加强常态化财政保障机制和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建立起住房、托幼、教育、医疗、就业等一系列的配套支持政策。扩大生育医疗费用医保报销范畴,做好生育保险对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待遇等的保障,将辅助生殖技术诊疗相关费用按比例纳入医保范畴。加大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投入,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推进义务教育优质资源均衡发展,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入学的资助力度,通过税收优惠、育儿补贴、假期补贴等多种福利举措增加婴幼儿托育服务供给,扩大妇幼健康服务和健康资源供给。二要在家庭支出上做“减法”。加快构建生育成本在国家、用人单位、家庭之间合理有效的分担机制。通过税收这个“有形的手”,降低家庭养育成本。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索:根据子女数量实行差异化的个税抵扣政策,并尽快推动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费纳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买房屋优惠政策,依据子女数量构建“阶梯式”的房产税免税面积计算方式;降低家庭生活用品的增值税税率,将育儿用品纳入增值税免税范围;将生育成本分担作为用人单位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措施,探索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并对用人单位由此产生的相关成本给予适度补贴,鼓励用人单位雇用育龄期女性。

3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

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杨文庄说,我国生育水平长期处于低位,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主要目的是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这与之前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稳定低生育水平等不同历史阶段的工作目标相比,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根据长期以来的人口监测以及有关研究测算,群众的生育意愿稳定在两个以下,绝大多数地区生育四个及以上孩子的情况较少,总体上呈现零星分布状态,在个别地区可能相对集中一些,没有必要规定普遍性的制约措施和处罚条款。他说,近年来,按照中央要求,各地积极推进社会抚养费改革,征收例数大幅下降,征收金额明显减少,基本实现了“软着陆”,为取消这项制度奠定了良好基础。对之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三孩的,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并征求有關部门意见,已经依法作出征收决定并执行完毕的,应当予以维持;已经作出征收决定但尚未执行完毕的,已经征收部分不予退还,未征收部分不再继续征收;尚未调查或作出征收决定的,不再受理、处理。

结束语

总之,在国家人口战略和生育政策不断调整,特别是“三孩”政策背景下,有必要进一步及时修改《社会保险法》,强化生育保险,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这是改善生育文化,促进家庭和睦和女性平等就业,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和满足感,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的迫切需要。

参考文献:

[1]“解读三孩生育政策推动构建包容性配套支持措施”学术论坛召开[J].妇女研究论丛,2020(04):129.

[2]贺丹.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重在加强配套支持措施[J].人口与健康,2019(06):6-7.

[3]贺丹.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重在加强配套支持措施[N].中国人口报,2028-06-0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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