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船员外派

2020-12-04整理

珠江水运 2020年20期
关键词:协商一致服务期违约金

整理|

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规定,船员应当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在签订劳动合同前,用人单位应与船员协商一致,劳动合同经船员用人单位与船员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船员用人单位和船员各执一份。

A:目前存在着有的用人单位与船员签订劳动合同后,将双方签订的两份劳动合同以种种理由全部收回,劳动合同文本不给船员本人,这种现象应引起船员注意,如果未持有劳动合同文本,一是与用人单位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不明晰,二是出现纠纷后维权没有书面凭证。所以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船员本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1条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具体法律责任可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拨打劳动监察投诉咨询热线。

A: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制度是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制度。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不签劳动合同,船员本人的合法权益就得不到保护,如果出现劳务纠纷或发生工伤事故等,将面临维权困难。船员应主动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A: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6条、37条和38条的规定,在以下情况下,船员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与船员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船员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船员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船员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②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③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⑤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船员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船员人身安全的,船员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A: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船员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船员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猜你喜欢

协商一致服务期违约金
私营企业服务期协议法律风险防控审计研究
工作岗位变更的法律问题研究
协议解除劳动合同能否享受失业保险金
用人单位提供户口指标后能否约定服务期
劳动合同履行变更标准案例分析
违约金约定过高,还能反悔么?
从源头上杜绝影响《旅游法》实施的因素
违约金性质与功能定位探析
服务期协议的性质及法律效力研究
浅论违约金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