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管理
2020-11-27王义飞
时代经贸 2020年5期
王义飞
规范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需进一步对现代企业制度进行完善,这样是实现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现代化发展的关键。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习近平总书记对其提出了新要求,即通过加强国有企业活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等加强国有企业保值增值能力。国有企业在国际经济发展中有着重要地位,其经济效益与中国经济发展有直接关系,因此国有企业需要规范管理法人治理结构,对其进行战略性调整,建立现代化科学管理制度,优化国有企业发展。
一、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不足
2004年国家开始推行国有企业董事会治理试点工作、建立法人治理结构,距今已有16年之久,已经基本形成现代化企业组织结构,但是目前也有较多的国有企业在实行法人治理结构中存在形而不实的现象,影响实际治理效果。其主要不足表现在:第一,国有企业党组织与法人治理结构之间的议事范围不清晰,导致两者之间的沟通不顺畅;第二,国有企业产权结构在实行多元化发展过程中得到的效果不明显,国有股份在国有企业中呈现出“一股独大”的形势;第三,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机制尚需完善,在治理过程中的权责制度不明晰,“内部人控制”较为严重,该种现象极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第四,法人治理结构中管理人员名号与职责不对称,管理效果不佳,难以形成有效的法人治理制衡机制;第五,未制定相应政策对国有企业经营者进行激励和约束,薪酬收入与市场对接度较低,还无法完全实现现代化企业管理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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