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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学理论教学中几个关系的处理

2020-11-27胡学奎

活力 2020年19期
关键词:财政学框架原理

胡学奎

(扬州大学商学院,扬州 225127)

引 言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财政理论与实践在应对挑战中不断地快速推进。这些不断产生的新变化对财政学理论教学形成了不少冲击。财政学理论教学必须对这些新的发展变化作出回应。从财政学学科发展和理论教学与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来看,我认为,有效回应这些新的发展变化,理论教学中必须处理好以下诸方面的关系。

一、财政学整体理论框架与具体理论分析之间关系

理论教学的主要任务就是通过教学使学生掌握基本理论知识。但对基本理论知识的掌握,不仅要看学生最终记得多少,更重要的是要看学生有没有领会和掌握基本理论知识的内在逻辑,能否通过基本理论的内在逻辑,把各方面理论知识串联起来,实现知识的有序化建构。因此,在理论教学中,处理好整体理论框架与具体理论分析之间的关系是非常重要的。

如何处理财政学整体理论框架与具体理论分析之间的关系?在教学中,我们常常可以发现这样一种现象:教师讲课中仅满足于对具体理论知识的介绍与阐释,学生学习中也只是以掌握具体的理论知识为主要目的。这种现象有一定的普遍性。应当说,这种教学方式是有很大缺陷的。它给予学生的主要是堆砌的知识,对学生将所学知识进行整体的有序化建构没有助益,更难以帮助学生将所学知识融会贯通。

要处理好财政学整体理论框架与具体理论分析之间关系,首先,教学中要把整体理论框架的阐释放在首位。教学展开的初始阶段必须对财政学理论体系的构成进行深入的分析说明,揭示理论体系的演绎逻辑,阐述学科的思维模式和理论的整体框架,告知学生如何以理论的整体框架去统领后续各方面的具体理论知识。其次,教学各个单元的展开中要根据结构—功能观去分析说明具体理论知识的功能作用及其在理论体系中的定位,揭示各具体理论知识的内在联系,通过这种揭示使学生养成以整体的、系统的眼光去认识问题。教学中不仅要重具体理论知识的分析阐释,更应把这种分析阐释放置于整个理论体系中来认识。

处理好财政学整体理论框架与具体理论分析之间关系,可以采用体现内在逻辑的系统的问题链形式,把所有理论以问题形式结构化。不少教师喜好和习惯于将理论教学内容以知识结构形式整合起来,这种形式事实上给出的只是一个知识结构图,并不能充分揭示理论知识内在的演绎逻辑,也不能有力阐述具体的理论分析框架和思维模式。以体现内在逻辑的系统的问题链式来替代广泛采用的知识结构图,可以使基本理论体系的逻辑展开获得更好的合理性和可接受性,在一定程度上可弱化学生对知识外在建构的心理抵触。教学内容以体现内在逻辑的系统的问题链形式展开,既是思维引导也是思维训练。体现内在逻辑的系统的问题链设计在全面揭示和展示基本理论体系内在逻辑的同时,有利于梳理学生的思维与刺激学生的思考,也获得了广泛接受学生拷问和评判的机会。无疑,这种形式更有利于取得良好的教学相长的效果。

二、基本理论原理阐释与理论新成果之间的关系

随着社会经济与财政实践的不断发展以及不同学科知识的交叉融合,新的理论研究成果也不断涌现,有些理论研究成果甚至引起了很大的社会反响。然而,由于教材出版周期等方面的原因,理论研究的新成果新进展往往难以及时在教材中反映出来。这种情况下,如何实施理论教学?我认为必须处理好基本理论原理阐释与理论新成果之间的关系。

理论教学的根本任务就是向学生全面、深入、准确地阐述基本理论原理。这是一项基础性的工作,也是我们展开其他教学任务的前提,是重中之重。理论教学中,必须在完成好这一根本任务的前提下,方可适当进行诸如理论新成果介绍之类的教学,并且此类教学必须结合基本理论原理教学,为基本原理教学服务,以适度加深对理论原理理解或拓宽视野和知识面为限。之所以如此处理,一是因为在学生的基本理论知识尚处于空白或学生未全面、深入、准确掌握基本理论原理的情况下,过多介绍理论研究的新成果新进展,不仅学生难以理解和接受这些新成果,更重要的是这会对学生有序化地建构对基本理论原理的认识形成很大冲击,过多介绍理论研究的新成果也不符合循序渐进的认知逻辑。二是因为不少理论成果并不成熟,论证并不完善,学术界有较多争议,远未形成统一认识。固然,这些成果有启发思考等等的作用,但在学生尚未形成较好的理论思辨能力的情况下,其负面影响更大。三是因为很多理论研究的新成果是对既有理论体系的丰富或深化,或是基于新角度对既有理论的新阐释,这些成果并不是提出了一个全新的理论研究范式,对这些研究成果的了解与掌握相对于对基本理论原理的了解与掌握,无论从哪方面讲都没有更为突出的意义。

三、理论阐释与实践应用之间的关系

财政学属于应用经济学, 是以一般经济理论为指导,运用一般经济理论的基本分析工具、分析方法,研究财政领域的问题。它既要根据财政领域的特定状况对一般经济理论进行理论深化,同时还要对一般财政业务与财政问题进行介绍分析。因此,理论教学中必然会面临理论阐释与实践应用之间的关系处理问题。

作为应用经济学科,理论教学中应如何处理理论阐释与实践应用之间的关系呢?

首先,应坚持以理论阐释统领财政实践业务介绍的原则。财政实践业务的介绍是为理论阐释服务的,介绍财政实践业务是为了展开对相关理论的分析,是为了深化对一般经济理论的理解以及说明一般经济理论在财政领域的运用。因此,对财政实践业务的介绍不必过多过细,让学生有一般了解即可,尤其在改革不断深化的时代,财政实践业务发展变化很快,理论教学不可能也不必要快速、及时反映这种变化,不必过多纠集于此。

其次,财政学不是注释学,不是对财政业务、财政法规、财政政策进行注释注解的学科。理论教学固然必须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但这并不意味着其中心任务是全面介绍财政实践内容。把对各项财政业务、财政政策和财政法规进行全面、细致的解读作为教学和人才培养主要内容的做法,是基于狭隘的功利主义和实用主义思维的错误选择,是对财政学学科建设逻辑的完全背离。理论教学中必须始终坚持以理论阐释为中心去选择运用实践材料,在对理论原理的阐释中,通过有目的的具体实践应用分析,提高学生对理论的理解、分析和运用能力。理论教学中有关实践内容的安排、介绍,必须服务于理论原理教学这个中心,必须以有助于学生充分理解基本理论原理为限,不必过多,因为财政理论原理具有很强的稳定性,而财政实践业务变化较快,只要真正掌握了基本理论原理,就可以去理解、分析和研究各项财政活动以及财政政策和财政政策法规。

最后,在理论阐释与实践应用之间关系的处理中,必须将重点置于理论分析框架的讲解、阐释与实例示范上。我们强调理论密切联系实际与理论的具体应用,不是泛泛而言或在散漫意义上随意处置,而是要求用理论去解释具体实际,用具体实际去进一步检验理论,以构筑理论与实际的相互观照机制,从而推进学术进步。因此,理论教学的重点首先是要让学生真正掌握理论的基本分析思路、分析框架,而后在此基础上,才可指导学生运用所学理论去分析现实问题。为促进这些具体目标的实现,在重视理论分析框架讲解与阐释的同时,必须强化实例示范教学。实例示范教学对于学生全面、深入理解理论分析思路、分析框架以及对培养学生的理论应用能力都有极其重要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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