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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城市:凝聚人大智慧 助力改革攻坚

2020-11-17程兆民

山东人大工作 2020年3期
关键词:入市宅基地农村土地

□程兆民

禹城市作为全国33个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县市之一,先后承担了农村土地征收、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三项改革试点任务。禹城市人大常委会把保障和促进改革试点作为助力改革攻坚和乡村振兴的重要切入点,立足自身优势,发挥职能作用,趟出了一条符合中央精神、契合当地实际、撬动乡村振兴的新路子,为全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供了“禹城经验”。

依法履职尽责,助力改革攻坚

吃透上级精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文件精神,并举办专题讲座,就禹城农村土地管理工作现状、改革试点的目标要求和方针政策、党委政府的工作思路等进行讲解,掌握改革的现实必要性、政策底线和工作难点,把握人大工作在改革中的方向定位,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工作计划。

深入开展调研。随着征收、入市、宅改试点任务的下达,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先后三次带队深入各乡镇(街道)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进村入户开展调研,广泛听取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分别形成调研报告,为科学决策、统筹推进工作提供了第一手材料。

听取专项工作报告。随着三项改革试点的深入推进和统筹耦合,市人大常委会自2016年起连续四年听取和审议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进行了两次满意度测评,就切实加强农民权益保障、让农民群众共享改革红利、强化土地资源集约高效利用等提出了一系列审议意见,推动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发挥代表桥梁纽带作用。充分发挥基层人大代表的优势,通过代表联络室、乡镇驻地代表接访窗口等“双联双创”活动平台,组织人大代表进村入户广泛征求农民意见,参与政府组织的听证会、论证会,并对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意见,参加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集中视察和专项调研活动。四年来,人大代表提交了改革试点建议49件,由市政府办理,为改革试点的顺利推进贡献了人大智慧。

试点成效显著,经验影响深远

较好解决了农村土地管理利用中的现实矛盾。禹城市破解了土地征收过程中利益难认定、矛盾纠纷多等“老大难”问题,实现了农村集体经营性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完善了农村宅基地取得、使用和退出机制。在2017年老城南街村拆迁安置中,从协议签订到房屋腾空仅用3天时间,创造了“城中村”拆迁史上的“禹城速度”。

促进了土地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由于盘活了土地资源,拓展了项目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和乡村振兴产业用地空间,一批高新技术企业项目和民生项目顺利落地。规划的48个农村新型社区全部建成后,可节余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近10万亩。

支撑了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三项制度改革较好解决了乡村振兴钱从哪里来、人往哪里去、产业从哪里兴等问题,为新型社区建设、土地整理开发和优质项目落地提供了资金和人才支撑,为农村一二三产业整合发展提供了空间。近年来共建设农村社区28个,整体搬迁村庄139个,腾退宅基地1.8万亩,建设农业和工业园区92个,带动农民就业5万余人。

保障了农民群众的权益。实行征地补偿资金代管制度,实现了补偿费保值增值和农民收益增加;提高征地区片价和社保补贴标准,直接增加了群众财产性收益;探索留地留物业安置,保障了群众长远生计;通过落实农村宅基地集体所有权和农户宅基地资格权,开展新型农村社区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农民住房权益得到有力保障。在征地、入市、宅改过程中,禹城没有发生一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信访案件。

为国家立法贡献了经验。通过改革试点,禹城创出了一批可复制推广的有益经验,先后向国家自然资源部提交51条修法建议,其中有关征地风险评估、土地征收公告等6项内容被新土地管理法吸收采纳。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程序、不动产登记等入市相关制度,被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指导意见吸收,上升为国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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