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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警察学院法律实训教学改革与实践探索研究

2020-11-16朱建宏

速读·下旬 2020年7期
关键词:公安院校人工智能法律

朱建宏

◆摘  要:“人工智能+”翻开了人类发展的而新篇章,对人类的教育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在公安院校,“人工智能+法律”也是培养复合型公安执法人才必然趋势;利用“人工智能+法律”,推动公安院校法律综合实训实验升级,补足传统实训实验的短板,让学生养成适应现代信息社会的素养和竞争力。

◆关键词:“人工智能+法律”;公安院校;法律实训教学改革

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必须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办好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网络教育”。教育现代化和网络教育都离不开信息化和人工智能。

一、“人工智能+法律”的发展现状

2015年7月1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指出“互联网+”是把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促进技术进步、效率提升和组织变革。互联网在各领域的发展具有较为广阔的前景和无限潜力,已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同时,号召各高校面向“‘互联网+融合发展需求,鼓励高校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和学校办学能力设置相关专业,注重将国内外前沿研究成果尽快引入相关专业教学中”。鼓励各类学校聘请资深互联网领域专业人士作为兼职教师,加强“互联网+”领域实验教学。

2016年5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联合出台了相关政策,高校发展过程中需要更加“注重人工智能与其他学科专业的交叉融合”。

2017年7月8日,国务院发布了《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指出“大数据驱动知识学习、跨媒体协同处理、人机协同增强智能、群体集成智能、自主智能系统成为人工智能的发展重点,受脑科学研究成果启发的类脑智能蓄势待发”。

2017年7月11日,教育部提出“积极探索推动高校网络教学线上线下教学相结合的个性化、智能化、泛在化实验教学新模式” 虚拟仿真实验能够让学生全程参与实验教学,而不再是教师可以加工过的片段或片段集合,更有利于学生提升在复杂环境中分析、判断、应用法律的能力;同时,更适应信息时代现代大学生成长的新特点,更有利于学生个性化发展的需求,更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另外,全過程的参与和考评,也有助于全方位、全时段融入课程思政,更好的实现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2019年2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利用现代技术加快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现规模化教育与个性化培养的有机结合。”信息化高速发展,推动了教育的改革,打破以往专业的界限,可以将不同的资源碎化后重新整合,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建设一体化的智能教学、管理和服务平台,最大化的共享数字教育资源,达到规模化教育与个性化培养的有机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更好的培养人才的创新、创造能力。

近年来,“人工智能”的发展日益迅猛,已经越来越深的融入我们生活、工作的方方面面,国家高瞻远瞩的战略布局,我们亦应积极响应。

二、新疆警察学院法律实训教学改革的必要性

(一)我院法律教育教学手段单一,教学效果不理想

我院法律教育以“教师教授+PPT”为主,仍然属于传统的法学教育,存在着实验教学信息量小,教学方法相对单一,新的教学方法推广的力度和深度不够,没有到达理想的教学效果。公安实战中的大数据难以整合法律教学中,从而使得法律实验实训效果欠佳,实战部门老说教学脱离实战。现有的实验实训教学资源明显不足,而且教学的平台相对比较分散,缺乏标准化的构建,各自为战,难以形成合力。

(二)我院法律实验实训设施落后,其他部门实验实训资源各自为政,形不成合力

我院模拟法庭位于1号教学楼多功能厅,自2005年投入使用以来,已经模拟开庭四十余次、邀请法学专家和法律实务界人士作报告30余场,邀请新市区法院到我院模拟法庭现场开庭近10场,对我院各专业实践教学的开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就目前学院法律教学的发展需要和实训实验实践的需求而言,原有设备和环境条件无论是信息化、先进性、实效性还是满足教学科研实战需要的程度方面,都远远不能达到应有的标准要求。

我院已经建立侦查讯问室、物证检验室、模拟街区、“VR”仿真实训室等实训实验室,但受制于实验成本、设备数量、场地限制等原因,难以满足所有学警的实训实验,更别说让学警从不同的角色反复操作了,且难以和法律实训实验融合在一起。此外,这些实训实验室分属不同系部,难以形成综合实训实验效果。

(三)公安执法实训实验自身的要求

公安执法实训实验往往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尤其是涉及暴力、爆炸、放射性、传染性等危险性较大类型的实训实验,为了避免发生危险,教官大多采用案例研讨、视频播放、模拟现场等方式进行实训实验,学警难以取得亲身体验,教学效果不尽如人意。另外,公安执法实训实验案例存在选数量少、更新慢的不足。学警只能依靠在实训实验获得的有限的操作经验上岗,然后通过实际工作慢慢积累。

这些问题,用传统的实训实验难以克服,但“人工智能”给我们提供了解决的可能。我们可以通过“人工智能+”的方式,建立虚拟场景,让学警通过亲身体验式训练,从而提升自己的执法经验。而且这种方式可以反复进行,可以让每一位学警都全方位参与。

(四)新疆总目标对我们的要求

当前新疆社会治安严峻形势和确保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都对公安民警现场综合执法收集、运用刑事证据、出庭接受询问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面提升学警和在职民警现场综合执法能力、收集、固定、运用刑事证据能力、出庭接受询问、利用信息化社会化管控的能力等实战能力亟需解决,这都需要我们的教学、科研、实践能够与时俱进,能够着眼于解决当前面临的实际问题。

但法律综合实训实验涉及面广,且与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计算机应用、网络安全等存在交叉,如果没有统筹规划,很容易出现各自为战的现象。那不但会造成资金的重复投入、项目建设混乱,容易出现各科目教学内容重复、甚至教学标准不一的现象,导致教学效果不佳。因此,法律综合实训实验“人工智能+”改革势在必行。

三、新疆警察学院法律实训教学改革与实践探索

根据我院“应用型”公安本科院校的定位,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和承担维护新疆长治久安的历史使命,本人对我院法律实训教学改革与实践提出本人几点粗浅的意见建议。

(一)数字模拟法庭建设

法学教育不仅仅是单纯的知识传授和学术培养,而是一种职业训练(对公安专业或是法学专业的学警都是如此),模拟法庭无疑能够弥补传统课堂教学中的不足,是课堂法律教学很好的补充。

随着我国三大诉讼法的修改,多媒体证据展示,异地取证、质证,庭审影响采集,已经成为现代法庭的必备功能。为了正常开展模拟法庭的实验实训,我院急需新建一个数字模拟法庭,以满足学警亲身体验法庭调查、质证、辩论、评议等全过程,建立感性认识,在模拟操作中获得初步的法律适用技能。这对法学专业的学警尤为重要。

(二)人工智能+公安执法综合实训平台建设

2017年7月,教育部提出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了满足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的新要求对人员培训,现代大学生的发展的新特点,以及教育教学的新法律在信息时代,我们应该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为核心,依靠现代信息技术,以迫切的实际教学内容相关专业为方向,并以完整的实验教学项目为基础“建设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动高校积极探索线上线下教学相结合的个性化、智能化、泛在化实验教学新模式”,促进高校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

警察执法实验实训往往具有危险性、难以重复性、高成本性等特点,尤其是涉暴恐类案件的实验实训更是如此,这往往导致只能由部分学警有限直接参与实验实训,其他大部分同学旁观,甚至具有相当危险性案件,只能通过录像观看或案例研讨的方式进行,这样就很难让大多数学警获取亲身体验式学习,更别说让每一名学警从不同的角度反复体验了,而人工智能的发展恰恰给我们提供的可能。因此,“人工智能+公安执法综合实训平台”建设成为最佳途径。

考虑到我院的实际情况和人工智能发展的现状,“人工智能+公安执法综合实训平台”建设应坚持:“危险性、难以重复性、高成本性”实验实训科目优先;打破专业、系部壁垒,充分整合校内现有实验实训资源,积极利用校外实验实训资源;打通新疆公安实际数据,避免形成“数据孤岛”,贴近公安实战;有效融入课程思政,全方位育人;突出“以学警为中心”的实验实训教学要求,鼓励学警自己动手探索。

(三)加强校局合作,有效开展顶岗实践教学

我院为强化学警对公安工作的了解,强化学警献身公安基层尤其是南疆的信念,强化学警实际操作能力,专门设置了暑期实战实训和专业实习,这对锤炼学警的坚强意志品质、树牢忠诚意识以及强化实操能力都有很大的帮助,但是,顶岗实习可以使学警完全履行其實习岗位的所有职责,独当一面,具有更大的挑战性,对学生的能力锻炼起更大的作用,这是普通实习所难以达到的。我院应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深化校局合作,力争让学警的专业实习实现顶岗实习。

(四)基于人工智能的学科建设构建

在人工智能背景之下,公安执法出现了较多利用人工智能处理公安工作的趋势,如智能图像识别、智能语音识别、智能自然语言处理、智能数据挖掘、智能数据分析预测、智能预警、网上虚拟办案机构(智能接处警、虚拟派出所、人工智能户政大厅、虚拟网警)等,这既是“科技强警、科技兴警”要求,也是为实现司法为民、司法现代化的趋势。但我院目前公安执法教育中,比较缺乏这些跨界融合内容。

因此,公安执法教育应以培养“人工智能+X”复合型人才为目标,以“人工智能+传统专业”为学科建设方向,着重培养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公安执法人才,以开拓的视野,崭新的面貌来回应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发展对公安执法的挑战。从某种意义上讲,让学生养成适应现代信息社会的素养和竞争力,比让学生掌握基本知识更加重要。

另外,我院法学、监狱学,兼具有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双重属性《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也提出“1+X证书”,进一步充分发挥学历证书的作用,为学生打下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我院法学、监狱学学科培养方案也应当结合“人工智能+X”和“1+X证书”进行一定的调整。

(五)提升教师队伍素质

“人工智能+公安执法”实现公安工作智能化升级,对教师提出了新要求,专业知识结构、技术技能结构被人工智能重构,教师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要满足“智能化教学、智能化实验实训、智能化考评、智能化全方位育人”的要求。因此,“人工智能+X”复合专业的师资队伍建设势在必行,这也符合我院教师队伍“四方面军”建设要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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