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与环境:新规范与新挑战
——对近5年中国落实“妇女与环境”战略目标的评估
2020-11-02周圆
山东女子学院学报 2020年6期
关键词:环境
周 圆
(华北电力大学,河北 保定 071003)
1995年,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通过的《行动纲领》(1)对于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通过的Platform for Action,联合国文件的中文译法为“《行动纲要》”,本文在引文时采用此译法,但在正文论述中仍然采用国内接受度比较高的“《行动纲领》”这一译法。,将“妇女与环境”确定为12项战略目标中的第11项,呼吁各国政府、国际社会和民间社会,包括非政府组织和私营部门,对“管理自然资源和保护环境方面两性不平等”采取战略行动[1]。
25年后,2020年3月2日,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的联合国第64届妇女地位委员会,对《北京宣言》和《行动纲领》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查评估,在会议通过的《政治宣言》中明确提出,以“政治意愿和坚定承诺应对所有12个重大关切领域现有和新出现的挑战以及仍然存在的执行差距”。“妇女与环境”依旧被视为重大关切领域,并且与新挑战中的气候变化议题息息相关:“将性别观点纳入环境、气候变化、减少灾害风险政策的主流,承认气候变化和自然灾害对妇女女孩,特别是弱势妇女女孩的巨大影响,加强妇女女孩应对气候变化和自然灾害不利影响的复原力和适应力,促进妇女参与并领导环境和气候变化问题的决策”[2]。
由此可见,“妇女与环境”这一重大关切领域,伴随以气候变化为代表的全球环境问题的客观发展,面临旧有差距和新生挑战的双重任务,深刻影响未来中国以及全球妇女发展。25年来,国际社会对“妇女与环境”的认识和理解日益深化,形成了关于性别与环境的系统性国际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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