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降低企业关键人离职风险的政策研究
2020-10-21吴昱正刘阳阳何乙娴胡晓宇
全国流通经济 2020年2期
吴昱正 刘阳阳 何乙娴 胡晓宇


摘要:近年来,很多企业选择双层股权结构上市——为了获得更多的投票权以保证创始团队利益。而美国等一些国家由于允许发行双层股权结构股票,因此成为许多中国知名企业选择上市的目标市场。本文选取了同股不同权互联网巨头公司——阿里巴巴集团在美IPO上市作为分析对象,对其合伙人制度的模式进行分析,运用事件研究法结合各项财务指标于主观分析以客观证明。通过探究同股不同权制度的优劣,分析资本市场是否该接受同股不同权公司上市,试图为双重股权结构的本土化探讨提出具有利益可观性、对行业发展具有积极推动性的建议。
关键词:阿里巴巴集团;同股不同权;合伙人制度
中图分类號:F275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
2096-3157(2020)02-0123-02
一、行业背景
1.研究背景
最近谷歌、脸书等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发行具有双层股权结构股票来实现创业团队对公司的掌控权以保护创始团队的利益,缔造了“劳动对抗资本”的神话。中国例如京东,奇虎等企业锁定了美国等一些西方国家允许发行双层股权结构这一优势而纷纷在国外成功上市。以京东为例出资仅有20%的创始人刘强东却获得 83.7%的投票权,实现了对京东的绝对控制,这就得益于京东2014年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时发行的两类股票。
2.理论基础
(1)同股不同权。公司股票分高、低两种投票权,高投票权的股票每股具有2票至10票的投票权,称为B类股,主要由管理层持有;低投票权由一般股东持有,1股只有1票甚至没有投票权,称为A类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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